石家庄市退休职工刘杏被迫害致死

【明慧网2004年2月17日】刘杏,女,55岁,石家庄市第四棉纺厂工人。曾三次进京证实大法,四次被拘留。于2000年被非法判劳教3年。因被迫害导致身体出现严重肝腹水。2001年10月,劳教所因怕担责任将其推给家人。回家后,派出所、居委会继续对其监视、骚扰迫害。第四棉纺厂一直停发其工资,造成其生活困难,精神压力极大。刘杏于2004年1月26日含冤离世。

刘杏的丈夫刘月云也是法轮功学员,石家庄市水泵厂职工。他被非法判刑4年,关押在河北省保定第一监狱,现已出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