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使我的妻子扔掉了拐杖

——给天津市石油公司退休办的信

【明慧网2004年2月1日】[编者按]天津市石油公司退休职工徐有信、李文芳夫妇一家,因家人修炼法轮功而遭到了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老伴李文芳担惊受怕,郁郁寡欢,于2001年9月13日昏迷倒下……。

这里是徐有信老先生于2004年1月20日致天津市石油公司退休职工办公室的信。

退休办主任和全体同志:

你们好!

寄来的《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人员登记表》收到了,谢谢你们对李文芳的关心。

我和李文芳自前年3月底到成都后,便开始继续修炼法轮功。李文芳从那时起,先是由家里人搀扶,后来逐渐能不用拐杖站立、行走。她一直坚持每天早起炼法轮功,白天听《转法轮》等李洪志先生的讲法(由家里人念给她听)。经过这一年多的炼功学法,现在已能做到基本上生活自理,不用拐杖、不用人扶可以慢步行走、坐下、起来,在一人搀扶下可以上下五层楼。练功一年半以来她的身体状况一直保持正常,精神、气色都不错,所以也未进过医院;无需吃一颗药,也就没花过一分钱的医药费,因此节省了一笔按常规不可避免的、数额不会小的医药费。熟悉的亲朋、邻居都说这简直是奇迹。确切地说,是法轮功创造的奇迹。如果不是修了法轮功,从前年李文芳发病和后来并发症时的情况看,简直不敢想象两年后的现在她会时什么样子,还健在吗?住了几回医院?花了多少医药费?耗费家人多少精力?不敢想象!

因此,我真诚地邀请你们:用李文芳这一年多为国家节省下来的医药费(如果允许的话),到成都来看望李文芳,同时也能亲眼见证法轮大法祛病健身、教导修炼人做好人、重德向善的事实。

写到这里,我不能不说起两年多以来心底里的压抑,也许和你们算是有间接关系吧。2000年12月,我的女儿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住地所在地公安局非法劳教1年。在此之前,99年8月、10月我的大儿媳、大儿子也因同样原因被非法判刑了3年和5年。他们都是遵纪守法、在社会在家庭乐于奉献、勤勤恳恳、尽职尽责的好人,而只因为不违背良心、又尊重事实说真话、坚持信仰真、善、忍,就遭如此无端的迫害,因为同样的原因,我自己也受到过单位上多次刁难:限制人身自由,扣发工资。更有甚者,2001年5月,因为我的工资被扣(李文芳的工资几年前就一直由二儿子红兵用于补助他们的生活),我们老两口强制“押送”回天津,不准去成都女儿家,你们单位也参与了。在这样巨大的压力下,特别是在天津火车站下车时,见到从另一车厢下来的两单位的“押解”人员时,李文芳的情绪十分忧虑、难过,她想不通自己为国家的石油事业辛苦几十年,到老了一家人只因为信仰真、善、忍,为了强身、健体、重德做好人,本来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却落得如此迫害。难道做好人有罪吗?拿着老百姓的血汗钱编造谎言欺骗世人、挑动群众斗群众,耗费巨量人力物力迫害好人……就这样下去,什么时候是个头……无法想通,除非昧着良心……此后李文芳就一直闷闷不乐,以致于2001年9月13日昏迷倒下,好好的一个人哪!

孰是孰非,凡是有正义感、责任感的中国人现在心中都会有这样的质疑。拿所谓“天安门自焚”来说,其实你们应该都明白,在天安门广场上,针对法轮功,真可谓草木皆兵,警察、便衣比比皆是,五、六个人能在天安门广场同时进入、坐下、盘起腿,再点燃火,可不可能哪?要真可能,除非那个时候警察、便衣都约好了同时睡着。再说,不到两分钟的突发事件,拍成了的录像,有从空中拍摄的,有跟踪拍摄的,还有每个人的特写镜头,而且拍摄的角度均为最佳。试问这得需要多少架的摄像机?那不都是事先准备好的吗?再看那些“烧伤者”,连法轮功最基本的动作“结印”都是错的,说的话内行人一听就知挨不上法轮功的边儿。法轮功根本不杀生,更不允许杀人,包括自杀。还有,气管动手术切开的女孩儿术后两天就能无需灭菌防护地接受采访、还能说话、唱歌……真是漏洞百出。这类例子很多。我这是反复看了中央电视台播放的“自焚”后,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分析判断的。

作为法轮功的修炼者,我以自己的亲身体验,以法轮功的教导事实及有益于社会的良好效果,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向各位领导说出李文芳两年多以来的心里话,目的是希望这样的悲剧不要再在别人身上、不要再在别的家庭重演。

因为李文芳从去年3月底到现在身体状况很好,无需看病上医院,所以不需要联系医院了。因此可以为国家为油田节省下一大笔医药费,这对国家对油田有益。通过修炼法轮功能使老年人不给子女增加负担,这已经是很难得的对社会有益的事了。我们从内心感激法轮功创始人李老师,也希望你们不再对法轮功有误解。

祝你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徐有信
2004年1月20日

另:寄回《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人员登记表》1份3页,附李文芳最近照片3张。我这里的电话号码是87717647,不是87707647。欢迎你们来我女儿家作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