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东丰县恶人恶报录

【明慧网2004年12月8日】宁有斌:曾任东丰县杨木林镇派出所所长、东丰县通山街派出所所长。1999年江氏集团迫害大法之初,便不顾后果在杨木林镇肆意迫害、勒索大法弟子,造下无数罪恶,后反倒因此受到上级赏识,升任县通山街派出所所长。其平时嗜好钓鱼,就在其升任后不久,他去拉拉河朋友的养鱼池钓鱼时,把鱼线抛在了高压线上,电流通过鱼线、鱼竿由手经心脏,最后从脚心打出,现世现报,当场死亡。

宋振平:原东丰县东风路派出所所长,现任沙河镇警署署长。参与迫害大法弟子,而今遭到恶报并祸及家人。2004年夏天8月份,由他做主要投资人(据说他本人投资70多万元人民币,一个普通的所长,何以拿出这么多的钱?!)、与小舅子合伙承包的“大阳——东丰”的专线小客车出现重大交通事故,此事已众所周知。他本人为此赔了100多万,他小舅子已经截肢,躺在医院里,成了植物人。

邱金生:东丰县东山看守所狱警。曾指使犯人迫害大法弟子,谩骂大法。于2003年突然得了心脏病,现已做了搭桥手术。在2004年的8月份,他明知道是一个刑事犯人,却一时当成释放人员给放了,就在法院提审准备将该犯人判刑时又找不到人,酿成严重失职。之后又费了很大周折才将犯人抓捕归案。他本人已得到应有的处分。

刘永庆:东丰县东山看守所大管教,曾经指使犯人殴打大法弟子,迫害情节严重,对待大法弟子态度恶劣,连日用品和换洗衣物都不让拿。后遭报应,于2002年手术,在胃的外部取出鹅蛋一样大的肿瘤。

刘国利:东丰县人氏,原葫芦岛看守所管教,对待法轮功弟子手段恶劣。可是就在公安部发布“十条禁令”期间,他无意中放走了犯人,为了保住饭碗,真是弄得倾家荡产,花了不少钱。最后被发配到城郊的派出所当个小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