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学员诉江立案 被告被要求出庭应诉

【明慧网2004年12月10日】(明慧记者卢欣然编译报道)澳大利亚籍章翠英女士于今年9月15日起诉江泽民及610办公室非法镇压法轮功一案,已在澳洲纽省高等法院立案,被告并被要求出庭应诉。

澳大利亚坎特伯雷快报(Canterbury Express)12月7日在题为“捍卫信仰”的头条新闻中报道了章女士起诉江××一案的最新消息。报道说,来自亚古纳(Yagoona)市的画家章翠英女士以酷刑罪起诉中国前国家主席江××一案将于本周星期五在新南威尔士(NSW)最高法院听审。章女士于1991年移居澳大利亚,因修炼有益身心健康的法轮功,而于1999年回中国大陆时受到拘捕、监禁及肉体和精神方面的摧残。

澳大利亚公民章女士说,她因2000年3月至11月在中国深圳上梅林第一看守所遭受的伤害而向江××要求经济赔偿。新威尔士最高法院的一名女发言人称,他们会在星期五讨论该法院是否对此案有管辖权以及是否将诉讼提交上级法院审理。

章女士说她于1999年回中国告诉人们法轮功的真象,却因其信仰被当局四次拘捕。在上周写给坎特伯雷-班克斯镇快报(Canterbury-Bankstown Express)的一份声明中,章女士说:“尽管我知道这么做非常危险,但我感到我必须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

亚古拉市的法轮功学员理查德-扎伯(Richard Szabo)先生说,这名前国家主席已经被要求出庭应诉。扎伯先生表示如果星期五新威尔士高级法院聆讯时江不应诉,章女士的案子将可能与全球其他同类讼案一起提交到一个国际法庭。

报道说,法轮功方面的资料显示章女士的案子是法轮大法学员在全球起诉江××及其追随者的46个讼案之一。学员们说在这名前领导人的命令下他们受到酷刑折磨。

章女士表示她于2001年去了欧洲和北美的20多个国家,给那里的政府官员和人权组织讲述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受到的迫害和虐杀。她表示她在澳洲继续修炼法轮功,但却时常因被抓捕和遭酷刑的经历而做恶梦。章女士认为由于澳大利亚驻华领馆的干预和澳洲政府的帮助她才在中国得以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