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思想的枷锁 营救狱中的同修

【明慧网2004年11月9日】看了146期《明慧周刊》同修写的《建议所有的大法弟子都行动起来,反对迫害,解救亲人》一文后,心情十分沉重。由此我想到许多对营救被迫害的同修问题要说的话,有些是过去想到的,但当时在法理的认识上不够透彻,既没有表明,更不会有更大的举措。直至今日通过学法,我终于在解救同修的问题上想说几句心里话……。如有不妥之处,还请同修慈悲指正。

如果我是那位上文中失去父亲的同修和家人,我就将父亲接出劳教所后,沿街讲真象,让世人看看这个事实。父亲去世了,第一件事情就是将父亲的遗体送到司法局那名处长的办公桌前,让他们明白,让他们看看他们的所为的结果。

早在2000年3月,当我为要求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同修而進京证实大法,被非法拘留,恶徒威胁恐吓家人,父亲说要是我被蹲监狱,他砸锅卖铁也要把我弄出来,说什么也不能受那种罪……

2001年10月妹妹因進京证实大法,被非法关進看守所,哥哥和年近70的母亲为了让她早日回来,费尽心机,苦不堪言,听说那段日子母亲整日流泪。一位当官的亲戚,看到母亲一个人走路,两眼发直,呆呆的走着,觉得太可怜了,就动了善心,找公安局长交换条件,让妹妹出来(那时父亲也因迫害放弃修炼,加上我的受迫害,病业复发,双重压力,使他在六个月后就去世了)。

2002年,单位及610又到我家抓人,用谎言妄图欺骗家人找到我,母亲去见他们,哥哥陪他们喝酒。有一天我看到母亲一身疲惫的回来了,没有怨言也没有怕,那一刻让我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和怕心,我堂堂大法弟子怎么不如一个平常老人?我横下一条心,揭露邪恶,但绝不再被他们迫害!就听师父的话,好好的修,无论多苦,不给家人添麻烦,于是四海为家讲真象,我什么都不要,就坚定大法。

我曾和一位同修谈过,她的丈夫被关在看守所达半年之久,后判14年被关進监狱。我们应该在外面救他出来。那是2002年年底,不能让他们把他送走,加重迫害。当时她很无奈,没有反映,觉得不可能。她说:“监狱的大墙有二里地那么长啊……”

还有一位同修被绑架迫害,被非法判5年,一家人都修炼,两年期间母亲去看过两次,都没见到本人,其他亲人就没有去过,他的消息只能靠网上其他同修揭露迫害情况来了解,或因久无信件往来,断定监狱又在加重迫害。家人怕心加上求安逸之心,能想到监狱里的人就不容易了,还以为放下了情,令人痛心!

我想说的是,当我们大法弟子受迫害后,家人不修炼的常人都有舍去一切的心,去救自己的亲人,尽管方式不都是正当的,但他们用他们所及的力量去做了……亲人有个亲人的情分,令人感动。相反,我们大法弟子又有多少人,为了解救亲人、解救同修做到了多少呢?何况我们有这么神圣伟大的师尊和宇宙大法保护着?!却迟迟走不出来,我们的亲人同修不都是亲人吗?生生世世为法而来,今生今世大法开传,又成为亲人同修,缘有多深自不必说了。而我们在他们蒙难之际,做了多少,做了什么?正如师父说:“有的家里人在迫害中被关、被迫害,你们不赶快和大家一起反迫害、制止迫害、减轻家人的被迫害,还在说什么在家里学法,对学员所做的一切还牢骚满腹。知道你的家人在被关押中减轻了被迫害、停止被迫害,是因为大法弟子顶着邪恶与危险在反迫害中揭露与震慑了邪恶造成的吗?当他们出来时,你有什么脸面对他们?你为他们做了什么?修炼的人不是修炼的神,修炼过程中谁都有过,关键是怎样对待。有的人能认识,有的人认识不到,也有的人执著于怕心等各种因素不想认识。”(《也棒喝》)

海外的同修为了支援大陆同修减少对这里的迫害,真的在尽心尽力无怨无悔的24小时不间断风雨无阻的在使馆前请愿,几年如一日;还有的同修为救在大陆被非法关押的亲人同修,两年来从未停止过,跑遍了相关的各个环节,直至将同修亲人救出。……

相比较而言,我们大陆大法弟子在这个问题上是不是太冷漠了,太“无情无义”了?动不动说被迫害同修心性有漏,是,他有漏,那你怎么样呢?难道这就不算救度众生吗?反迫害的过程中就是在慈悲的救度众生,师父教我们向内找,指责别人是不对的,不是自己的私心太重了吗?改变这颗心!“佛性一出,震动十方世界”(《转法轮》)正法進程要求我们的心性要提高上来,师父经文讲到了,我们再不好好的做,拖拖拉拉,将来有什么脸面对狱中的同修?可别以为师父说的是家里有被关押的人而自己不在其中啊!

面对把被关押的同修解救出来的问题,我们所有的同修每一个同修都应该向内找,我对这个问题动的是什么念,内心里真的认识到,要彻底解体它们的所谓“判决”吗?还是认可它的“判决”?在另外空间它可是物质存在的,师父说:“这和我们自己的心是有直接关系的,要想去掉这个不好的东西,首先得把你这颗心扭转过来。”——《转法轮》127页

首先我们认识必须明确:所有对大法弟子的迫害都是强加的,违法的,到目前为止翻遍所有国家人大立法没有一条说法轮功是××,是江泽民的个人讲话和新华社的一篇文章,这两点没有任何法律效应,完全是违宪的,要定罪的是它们,而不是我们。包括“公安六条”也是违背宪法、人大立法,而私设的,也是犯法,要定罪的。再退一万步讲,就是违法犯罪的,可依法律条文规定進行处罚;非法抄家绑架,劳教,刑讯,逼供,滥用酷刑,是严重侵犯人权利益的行为,执法人员要受到处罚,是违法行为,流氓行为,必须严查惩处。何况我们是合法公民,修炼真善忍的好人,应依法维护炼功人的基本权利。

诸多问题我们必须从根本上认清,大法弟子更应该在法理上明确,是师父在正法,一切也唯有按师父的要求去做才是唯一正确的,才能救度世人。做的过程中就是讲清真象,让各个层面与参与经手的人明白真象,让他们知道执法违法及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后果多严重,多可怕,本着真正救度他人的目地,讲真象。坏人是迟早要完蛋的,我们不用急着他完蛋,关键是救度那些无辜被欺骗的不明真象的世人,他们被毁掉,这是不能认可的。讲真象如同救人于水火之中,不能迟疑,不能讲个人理由,要勇猛精進,做的过程中自然有师父和法在,不断的修正自己,就能越做越好。否则,世人怎么看我们?

师父讲的法就是天象,师父把一切都安排好了,就等我们实践了,堂堂大法弟子被迫害,被关押,是所有大法弟子的耻辱,师父赋予我们那样大的能力,我们却因人心的执著障碍着,这障碍就是自我的框框,为私为己的东西,只有彻底解体它,人间的地狱之门就能打开!我们的同修就会回来。只靠发送传单,挂条幅,就能把他们放出来,那还是远远不够的,需要我们更深入细致具体,扎扎实实,有理有据的到相关环节清除邪恶,慈悲救度。信师父,有法在没有做不到的事。

我知道有一位同修的姐姐不修炼,当其弟被非法迫害关押,她一封一封的写信给区公安局和市公安局,写弟弟是如何修炼大法而身心发生巨大变化的,工作突出,年年是劳模。这样的好人被关、被迫害是错的。她的信令公安人员落泪,同时制约着邪恶。她常说:大法弟子進京上访是对的。《明慧周刊》不是也写一位同修六去劳教所救出自己的同修丈夫的事例吗?历史上杨乃武的姐姐能为其弟受尽苦难,击鼓鸣冤,那么大法弟子应该做的更好!师父说:“看着不行,说难行,那么你就试一试看到底行不行。如果你真能做到的话,你发现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转法轮》332页)。我们用慈悲善念打开“人间地狱”之门,起诉恶人,要回亲人,应该说是不难!進京证实大法,那样大的魔难都走过来了,还犹豫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