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大法获新生 证实大法勇精进

【明慧网2004年11月29日】我今年45岁,山东省乳山市大孤山镇邹家村大法弟子,修炼以前因婚姻不顺心,天天与丈夫打架,为了争一口气,打的几天不吃不喝,得了一身病,吃药都得到药店批发,自杀几次也没死成,花了不少钱。就这样抱着活一天算一天的想法活着,瘦的体重只有80斤。

1996年2月1日,法轮功学员叫我学炼法轮功,我不想去,那位学员又说你当乘凉去听听老师讲法。我顾于面子来到她家听师父讲法录音,听到第四讲就感到全身轻松,虽然记不住师父讲的话,可是我越听越爱听,每天晚饭我顾不上吃,都是跑着去炼功点听师父讲法。听第七讲那天我经商去牟平市购货,天快黑了,没有回乳山市的公共汽车,我为了不耽误回家听师父讲法,我乘出租车赶回家,我没有回自己的家直接去了炼功点,同修告诉我说录音机没有坏就是放不出音来,我悟到是师父在等着我呢。听完师父的九堂课后就无病一身轻,也不像以前那样见着丈夫就烦心。师父说:“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我牢记心中,开始改变与丈夫的关系。体重由80斤增到了120斤,8年来我没吃一粒药,原来批发回家的药我都扔到河里去了,见人就告诉他“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是恩师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是恩师救了我全家。我要:“坚修大法心不动”。一修到底。

1999年7月22日中午,电视报导非法取缔法轮功。我乘汽车到乳山市政府向政府反映我修炼大法的好处。市府广场已聚集很多修炼人,却没有人接待,只有警察在赶炼功人走。黄昏时来了一名警察说:“谁要向政府反映情况就上汽车。”我们被拉到市保安大队院内,铁门上了锁。登记造册后,通知各乡镇派出所来保安大队领人,我被大孤山镇派出所带回去。那天夜里王副所长惨无人道的打了本镇八里甸村和万户村的大法弟子,他抓住大法弟子的头发把头往墙上撞,打耳光的响声惊人,他还说:“不准哭。”以后又通知各村党支部来领人。乳山市政府和大孤山镇派出所违反宪法第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应负法律责任。

1999年7月24日大孤山镇政府和派出所到我们村召开炼功人的会,我从内心不配合,我想我的生命是师父给的,师父教我做好人,我不听他们的只听师父的,我没有怕心照样去经商卖货,等我下午回家,他们都走了。我不配合邪恶,我的大法书资料都保存得很好,邪恶从我手中连一张白纸也没拿走,什么写“保证书”等我都不配合,我就是坚信大法,坚信师父,谁也骗不了我。

8年的修炼中我注重“修心”,因我的脾气不好,丈夫比我的岁数大,以前我要强,动嘴就是骂,他不打我,我还打他。明白法理后开始改变自己,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邻居都说我修炼法轮功以后两口子不打仗了,东屋家邻居说:“法轮功是好,以后国家让炼了我也要炼法轮功。”这是不用讲的真象──“法轮大法好”。

5年来我逢人就讲“法轮大法好”,传递师父经文材料,我没有怕心,我知道我这是做正事,师父说:“没有了怕,也就不存在叫你怕的因素了。”(《去掉最后的执著》)挂条幅、贴标语、送传单都是我那个支持我的丈夫开着车我们两人一起做,他没有文化,可是由于我的身心的改变,他也知道“法轮大法好”,他全身心的支持我,帮助做证实法的事,有一次我贴了一张“法轮大法好”的标语,贴歪了。他说:“这像个啥。”他揭下来了,又端端正正的贴正了。

师尊将我从地狱中捞起,一点一滴启悟我,洗净我,带着我一步一步上走,浩荡佛恩无以回报,唯有选择证实大法,维护大法、救度众生以实现对师尊的史前誓言!弟子将抓紧学法修心破除一切执著,广泛的讲真象救度众生,不辜负无限慈悲的师尊的苦度及宇宙众生的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