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齐河县大法弟子黄玉萍被超期劫持迫害

【明慧网2004年11月14日】齐河县大法弟子黄玉萍于2000年10月1日为法轮大法到北京上访,被齐河县公安局非法押送至本县看守所。同年11月3日被非法劳教三年,关押于王村女子劳教所,受到种种非人的迫害

由于她坚持个人信仰,被三大队恶警关進禁闭室,受到精神摧残和肉体折磨约40多天。在一次绝食中,黄玉萍和其他几个学员胳膊挎胳膊铸成人墙保护另外的学员,恶警肖爱华用高压电棍电黄玉萍的胳膊,烧焦的肉味和毛衣的糊味混在一起,弥漫了整个走廊。被电完后,她又被拖到四楼,双手吊铐在没有玻璃的窗口。她身上只穿了一件被电烂了的毛衣,冻得浑身发抖。恶警仍然不放过她,再次电她手心、脚心、脸、嘴、头部等身体多处部位,当场被电得大小便失禁。

大约2002年3月,黄玉萍由劳教所出来,却被原单位(齐河县信合银行)开除。在她任县胡官乡合作银行临时工时,被单位软禁。之后黄玉萍打电话给县公安局局长,诉说单位的非法行为和在王村劳教所期间遭受的种种非人折磨,竟因此被县公安局绑架到德州市洗脑班再次遭受精神折磨。黄玉萍拒不配合不法之徒的无理要求,于2003年4月7日再次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关押于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济南浆水泉女子劳教所)。在那里,恶人们不让她睡觉,逼迫长期坐小板凳,超长时间奴役劳动,强行洗脑,等等。在种种非人的迫害和奴役下,现在她被折磨得骨瘦如柴。

2004年9月7日,黄玉萍的劳教期满,因为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而遭到超期关押和迫害,且不准家中亲人探视。

谁没有父母兄弟,谁没有妻子儿女,江氏邪恶集团发动的这场对好人的镇压迫害,已经使黄玉萍两次被非法劳教,并且被迫失去了家庭(详情请参见明慧网2004年4月24日文章“山东齐河县大法弟子黄玉萍被拆散家庭后又遭构陷入狱”)。我们强烈要求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和齐河县公安局立即无条件释放大法弟子黄玉萍,同时也希望看到此消息的同修加强正念,帮助黄玉萍早日获得自由。

相关单位及信息:

齐河县公安局
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浆水泉路20号 邮编:250014
政委:刁××,潘××
二大队:指导员 许瑞菊
大队长 曹冬燕
三大队:指导员 刘瑞芹
大队长 王月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