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陈桂芹遭迫害含冤去世

【明慧网2004年10月22日】黑龙江省伊春市大法学员陈桂芹屡遭迫害,身体旧病复发,于二零零四年一月六日含冤去世。

陈桂芹,女,58岁,伊春市汤旺河区第一小学教师,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后原来的几种疾病都很快变好,身体健康了。

99年7月,江泽民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后,陈桂芹到北京国家妇联上访,递交了自己修炼法轮功后亲身受益的手写材料,被隐匿在妇联的便衣非法强行带到黑龙江省驻京办事处,后被非法遣送。在当地派出所被非法拘留了十五天,放回后她一直坚持修炼。恶警和610等部门不法人员不断的到她家骚扰。二零零零年春节期间,恶警没有理由的将她抓進看守所,再次被非法拘留。

二零零一年底,陈桂芹再次進京上访,在中途被当地恶警非法抓回。在她被非法关押近十天的时候,当地出现了若干写有“法轮大法好”的标语。一天深夜,她被恶警从看守所带到公安局,以伊春市汤旺河区公安局副局长姜伟为首的一群恶警威逼让她承认标语是她写的贴的,并扬言如不承认就把她扔到深山里灭口,她拒不承认,又被伊春市汤旺河看守所恶警温晓辉和黄艳,以“捧水壶”、“低头撅着”等各种酷刑方式和拳打脚踢一直折磨到第二天晚上,不让吃饭、喝水,最后她被迫承认。

后被非法判劳教二年,送到哈尔滨戒毒所,在戒毒所里强制的洗脑转化,巨大的心理压力、精神与肉体上的折磨,使她身体的病症陆续复发,释放回家时身体极度虚弱,恶警仍时常上门骚扰,后来病情恶化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