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李伟在北京受到严重迫害

【明慧网2004年10月21日】李伟,男,40岁,北外法语系硕士毕业,曾在社科院外国文学研究所工作。

2002年10月,李伟由重庆来到北京,因炼功被人告发,被非法关到重温看守所。在看守所,李伟以绝食行动抗议警察非法关押和对他的迫害行动。李伟绝食30天后,身体非常虚弱,恶警怕李伟生命出现问题,以威胁和恐吓等多手段,而且答应李伟已经购好回重庆的火车票,只要他不绝食,马上送他去火车站。李伟听信了他们的谎言,吃了一点东西,恶警见到他身体稍有起色,立即填了一张劳教通知书,把他送到劳教人员调遣处。

李伟在调遣处也几经绝食,身体非常虚弱。调遣处怕出问题,把他送到团河劳教所進行迫害。在团河三大队,李伟受尽各种折磨和欺骗,那一切都不能改变他的正念。邪恶见无法“转化”他,就把他送到普教队-刘大队進行迫害。每天有4名犯罪分子用熬鹰、绑床板等各种手段迫害他,甚至把他头浸入小便池,四人每人各拉手或脚等多种邪恶手段迫害他,他被迫写了“三书”。不过,那些犯罪分子被李伟的人品和学识所感动,改变了对他的态度。

李伟又被送到二大队,他声明所谓几书无效,因不是他所为。警察非常恐慌,因为这要扣他们很多钱,所以又把他开始关小号,组织班子進行“转化”。这一切对李伟都无效,警察就把他熬鹰,从身上对他進行折磨。

后来由于合并队,李伟被送到更邪恶的一大队。一大队组织多次“攻坚”,一无所获,气急败坏,就给他延期三个月(原来被非法劳教两年半)。一大队大队长颜小洁,副大队长:刘国喜、郭金河,乐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