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市法轮功学员董淑芝遭绑架

【明慧网2004年10月18日】2004年9月,黑龙江省绥化市法轮功学员连续三次遭绑架。9月初,六名法轮功学员到农村讲真象时,被恶人举报遭绑架,其中一人叫许力华,其他人姓名不详。9月5日东风派出所绑架了张小平。9月23日,北林区公安局610绑架了董淑芝。这些好人中,绝大多数是朴实,善良,勤俭持家的普通妇女,其中还有两名六、七十岁白发苍苍的老太太。

炼法轮功之前,她们多数患有慢性疾病,炼功不长时间,她们身上的各种疾病不治自愈,恢复了健康,她们深感法轮大法的美好。平时按“真、善、忍”要求自己,不占别人便宜,为他人着想,孝敬老人,善待亲邻。也许您就是她们的亲戚、朋友、同事、邻居;也许您已经感受到了她们的祥和、纯朴。她们用善良无私感染着周围的人。然而,这些好人同千千万万法轮功学员一样,遭受了各种残酷迫害……

这里,我们讲述的是农民法轮功学员董淑芝。她今年五十七岁,人称老董太太,住在北林区工农四队。2004年4月5日,绥化市公安局的李剑飞、孙化民等人强行非法闯入董淑芝家。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即使有搜查证,也是非法。因为对法轮功的迫害是建立在触犯、架空《宪法》基础上的,具有完全彻底的非法性)進行非法搜查,搜去了大法书和讲法带,又抢劫了收录机等物品。最后李剑飞、孙化民等四人将董淑芝抬上了小车。董淑芝高声喊:“法轮大法好!”就这样被绑架到拘留所。董淑芝的丈夫患脑血栓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董淑芝照顾。董淑芝的儿女多次到李剑飞、孙化民要求放人,他们不放。最后这二人敲诈董家五千元,才让董淑芝回家,这次董淑芝被非法拘留15天。

鉴于李剑飞、孙化民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45条、第239条、第238条、第274条,已构成非法搜查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9月,董淑芝向检察院递交了控告状,控告李、孙侵犯了人权及财产权。董淑芝找了几个部门,但没人管,这还不算。李剑飞、孙化民怕丑事被张扬,9月23日,北林区610不法之徒又一次将董淑芝绑架到城北大监狱。

善良的同胞,请关注董淑芝。董淑芝,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村老太太,在自身合法权益被肆意侵犯时,她不仅仅为自己,也为普普通通的老百姓,勇敢地以法律抵制邪恶、抵制强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善良的同胞,请关注绥化市所有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这是一些善良无私的好人。她们用善心将法轮大法的美好带给了善良的人们,她们把希望、光明带给了正义的人们。这是一些令人敬佩的人,危难中,她们守住自己做人的原则,守住自己的道德良知,不忘恩负义,不背信弃义,坚持正义。

然而,这些无辜的好人,却横遭绑架,惨遭迫害。

绥化市检察院院长电话:0455-8312533
办公室:0455-8312501
控告申诉检察处电话:0455-832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