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非法关押的遭遇

【明慧网2004年1月4日讯】我今年46岁,我是96年10月26日开始修炼法轮功。因以前患有头痛、胃痛、四肢无力、脸肿、脚肿等疾病,精神压力很大,造成不能正常工作,经医生多方面治疗无见好转。在这无法的情况下,我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当中,我时刻用“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遇到矛盾找自己的不足,做事先考虑别人,保持在任何环境下做一个更好的人。就这样,身上的疼痛不知不觉中都好了,心情也舒畅了而且思想境界得到了飞速的升华,自私心理越来越少,工作的积极性提高了,家庭和睦,婆媳关系很好,亲朋、好友、邻居都觉得我性格好,为什么能这样?是因为大法在给我以指导。通过几年的修炼,确实体悟到了大法的内涵不一般,他是一部天法、是万载难遇的修炼大法。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是我们千万要珍惜的。

可是99年7月20日,江氏集团却把我们推向对立面,广播、电视、报纸等一切宣传工具极尽造谣、诬陷、谩骂之能事,而且无理抓捕、关押大法弟子,拘留所、看守所、劳教所、戒毒所、精神病院、监狱对善良的人们实施打、铐、电棍、坐老虎凳……等等各种酷刑手段,对大法弟子进行人身摧残、致伤、致死。在这种迫害的压力下,我身为法轮功弟子,想去说句真心话:“法轮大法好!”去说明法轮功的真实情况,我于1999年12月16日去北京上访。刚到天安门广场就被抓,不让我们有讲话的机会,随后恶警把我的手反倒后背,两手铐在一起,并将铐子提着使劲摔,有的弟子被摔得昏死过去,倒在地上。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就与当地恶警电话联系,当地恶警视钱如命,在路上就把我的钱统统抄光,金额是180元,没开收条,把我强行带回当地看守所,无理关押6个月。关押期间,经常对我们拳打脚踢,恶语谩骂,还用强制欺骗的手段要家人拿出5700元钱才放人(有发票),还有没发票的…。

江氏集团所说的“人权”、“以德治国”都是骗人的鬼话,为人民着想更谈不上有。如果不是江氏集团利用宣传工具无中生有造谣谩骂法轮大法,如果不是用残忍的手段伤害法轮功弟子,我们怎么会去北京?我们怎么会去上访?究竟是谁在惹祸,究竟是谁在干坏事。大法、大法弟子至今还在受迫害。

在2000年12月20日,我在火车上,恶警发现我是法轮功学员,就强行把我从车上抓回,非法送进看守所,抄光我仅有的50元钱,没开收条。当时我想坐车为什么要被抓,我是好人,我不该被关,我要出去做自己应该做的工作,因此绝食17天,饿得骨瘦如柴。他们仍然心狠不放人,这一次被非法关押了14个月。14个月期间,有一次我想走出看守所,刚到大门时被恶警发现,把我打得脸青鼻肿,并给我戴上脚镣手铐,简直是毫无人性。造成我有家不能归,有工作不能干,家庭无人照管,孩子无钱读书,家人、亲戚、朋友为我能早日回家,到处奔波,费钱费力,不能安心工作。由此可见,这场迫害不仅害了法轮功学员而且还害了他们的亲朋好友。法轮功是修炼,是教人提高道德标准,是教人做好人,不是好人越多越好吗?为什么怕我们做好人呢?江氏集团怕人做好人不正是其无道德的表现吗?

谁是谁非一目了然,现在全中国及全世界越来越多的人民都已明白法轮功究竟是怎么回事,乌云遮不住阳光,冰雪已开始融化,强制手段决不会长久,邪恶最终要灭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