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阳市六位大法弟子自述受到的迫害

【明慧网2004年1月30日】(一)

我是1996年得大法的弟子,未得法以前,身患数种病,生命垂危时,得法修炼,疾病痊愈。可是在99年7月20日江氏一伙迫害开始后,我遭受了严重的摧残。

大约在99年9-10月间,派出所在我单位收缴大法书籍,并禁止三人在一起,不准炼功,不准上访,不准串联,不准学法,强迫把所有大法书交出。

2000年1月5日,我被告发,派出所将我绑架,强迫我写保证书,我不写。恶警就自己写好,强迫我签字,打手模。同样强令上述“三不准”。2000年大约春节前后,单位党委书记派公安科人员叫我去开会,对我提出“警告”。

2000年5月26-30日,我在天安门证实大法好,打横幅,在天安门金水桥被站岗恶警绑架到天安门公安分局。即被恶警毒打,右脸部、右眼角打伤、打肿,右眼凸肿、青紫、充血;用30毫米直径粗大木棒打臀部,肿、青紫、皮下出血,行动困难,睡不得。“坐飞机”体罚几小时,并用拳头猛击,昏倒在地。不让喝水,不让解大、小便,关进铁监内,晚上释放。

2001年1月19日派出所、居委会二次登门,要我写保证,我未写。他写好后,逼迫我签字,打手模。他们不准我外出。我失去人身自由。

2001年2月27日,单位办洗脑班,书记坐镇,由党办主任、纪委书记、公安科、退休科、居委会主任组成,宣教科录相作反面教材。逢年过节,串门警告,不准自由,张榜公布名单示众。精神迫害,肉体折磨,名誉搞臭。使出不可告人的卑鄙手段。

(二)

我是96年5月得法,修炼后,身心受益,疾病痊愈,越显年轻。99年江氏迫害法轮功,我的精神受到严重打击。

2000年6月,我去京证实大法好,被天安门恶警抢去横幅,劫持到天安门公安分局,很多弟子被毒打,把我们关了一天,有一百多人,我们抗议恶警:我们无罪,要求释放。

单位每次开会,我们修炼人都被公布名单示众。

(三)

我是95年8月得大法的弟子,未得法前身患多种疾病,修炼后痊愈。

2000年5月去北京天安门证实大法好。讨回公道,还大法清白,还师父清白。被天安门恶警抓走,送上警车,在天安门分局坐了一天。当天夜里送去北京郊区很黑的地方释放了,我们在露天坐了一夜,第二天早上返回。每次公布炼功人名单有我。

(四)

我是1995年7月得大法的。得法前,我患过多种疾病。得法修炼后,我的病痊愈了。

1999年7月20日,江开始打压法轮功,后不久派出所来单位开会,说要我们交大法书籍,并不准三人在一起,不准学法、炼功,不准串联,不准上访。

2000年1月5日,被人检举,派出所来我家里把我抓去,强迫审问,并提出几不准,审问后,强迫我在审问书上签字,打手模。

2000年春节后,单位党委书记派保卫科人员叫我去开会,并进行威胁。

2001年1月19日,派出所、居委会登门审问,审问后,强迫签字。

2001年2月27日,由单位的党办、纪委、公安科、退休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组成办洗脑班,并放录相,给大法弟子洗脑。

除此之外,每逢节日,串门警告,搞得我没有自由,张榜公布名单示众。

为维护大法,还师父清白,还大法清白,于2000年5月26日来到天安门证实大法,被天安门站岗恶警抓去天安门公安分局,被恶警毒打,把左脸部打伤、打肿、青紫,口里流出很多血,流在地上、衣服上,恶警还强迫我把衣服脱下,把地上血抹掉,然后用水把衣服洗掉,毁灭罪证。头右侧往墙上撞,然后关进铁栅房里,晚上才把我释放。

(五)

我是95年3月得大法,未得法之前,身患多种疾病,得法修炼后,病痊愈。

99年7月20日江氏打压法轮功,市有关政法部门和区、局、厂政法部门来我单位,喊我们大法弟子开会,要我把所有大法书籍交给厂公安科,并有人在会上说,我东西齐全,恶人对我一直纠缠不休,每天找我到办公室谈话,我一直未同意,不肯配合。

2000年,厂纪委办又多次找我谈话,要我把所有大法书籍交给厂公安科,并威胁我,“你是局在职职工,又是党员,不准再练功,也不准在一起交谈,不准上访,不准串联,一旦发现,要开除党籍和厂籍,你不要使我们为难。”

2001年,市政法部门、厂公安科又一次通知我们办洗脑班,并录相和签字,我得到消息后,立即走出家门。后书记看我没有开会,直接来我家东张西望和骚扰我,要我写保证书。

为维护大法,还师父清白,我于2000年5月26日去北京证实大法清白,我在天安门广场打横幅和喊口号:“要还师父清白,还大法清白”,“法轮大法好”。后被天安门恶警劫持上警车,送前门公安局,被恶警直接审问和威胁,并毒打。恶警还要我嘴里嚼铁钉和坐飞机等,后来又喊我打扫男女厕所卫生和恶警办公室。我在恶警办公室打扫卫生时,发现师父经书一本,放在垃圾堆里,趁恶警未注意时,我马上捡起往衣内里插。然后,恶警把我关押到夜深。

2003年11月18日湖南省衡阳市中级法院再次沦丧职业道德:对祁东县四名大法弟子李宝珍、张新发、张选寿、管鹤军进行了非法终审判刑。不允许任何申辩。

(六)

在我得法之前,对于人世沧桑,世事炎凉,心中有许多不解之谜。

97年11月初,我有幸遇到了万古难遇的法轮大法,从此,我心中的谜团迎刃而解。我懂得了人只有修炼、返本归真,才能真正到达生命永恒、幸福的彼岸。

然而,伟大、慈悲的师父为了正法,为了挽救宇宙中一切众生,却遭到江氏邪恶集团残酷迫害,致使许多生命被谎言蒙蔽。

99年7月20日,当师父和大法遭受到史无前例的诽谤与打压时,我身为大法中的一员,决定去北京上访。可是未到北京,还在衡阳火车站就被拦截,与本单位十几名同修一起被公安送往市拘留所,非法关押21天。99年12月31日,我被厂派出所副所长赵心武送往东阳渡镇派出所,被石伟光(所长)、仇国富(指导员)等人把我和另一同修关在铁牢里,第二天因我抵制迫害,它们把我双手环抱大树铐了几小时。由于我学法不深,恶人利用亲情做我的洗脑,我被逼在所谓的“保证书”签字。过后又将我们非法关在市戒毒所21天,家人交3100元钱才放我们回家。接着厂里办洗脑班,在洗脑班上我们继续洪法,恶人又逼我们写“保证书”。[注:署名严正声明将归类发表。]

2000年12月5日我辞工去北京上访,7号上午我来到天安门,凭着自己对师父、对大法坚信的心,向警察证实大法好,当时我被警察带上警车,关在前门派出所,因关满大法学员,下午将我们转移到北京另一处看守所,公安搜走我的身份证,第二天我被非法关押到北京的衡阳办事处。10天后,厂公安处吴建明与其姐(厂街道居委会)接我回单位(被迫交生活费200元,并被扣押的现金500元未退),在火车上去厕所,他们都守在门外,晚上睡觉吴建明将我右手铐在座位上。回到厂里不准回家洗澡,直接关在派出所。第二天,因我不肯签字,恶警将我非法关押在衡阳市拘留所治安非法拘留15天。期满后,又连续非法拘留1个多月。后来,我与其他同修悟到不能消极承受无理迫害,我们开始绝食。绝食4天后。2001年2月5日吴建明等人又将我非法关押在市第二看守所,刑事拘留长达半年多。在拘留所,大法弟子不断的向身边的每一个人讲真相,同时,坚持学法、炼功,发正念。有一次,有人来监狱检查,并摄像,我们几个同修坐在一边发正念,被拍摄下来,在电视上有力地震慑了邪恶。

后来,我们悟到监狱不是我们呆的地方,做好人没有罪。我们开始绝食。2天后,邪恶之徒气急败坏,四个邪恶之徒(王所长,恶警周、胡,艾管教)疯狂对我和大法弟子刘春琴强行灌盐巴。我们坚决抵制,它们将我俩双手铐上,用钳子撬开嘴巴,野蛮灌食,我们的衣服及床单被血水染红了。我俩绝食8、9天后,恶人第二次对我们灌盐……

被释放后,我因没工作,我与丈夫开了一家洗车店,每天面对许多讲真相的机会我都不放过。

湖南省衡阳市中级法院不法院长:罗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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