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献县卫校学生王富彦被迫辍学后又被非法劳教

【明慧网二零零三年八月三日】河北省献县大法弟子王富彦,女,因坚信法轮大法,2001年9月18日被献县国安大队非法抓捕,被抓时王富彦正在献县卫校上学。当时恶警们把王富彦抓到国安大队送到献县看守所非法拘留15天。在王富彦被抓时,恶警用刀子把王富彦的自行车两条前后胎全部割坏并把王富彦身上的200多元钱全部搜走,另外王富彦的一双新旅游鞋也被恶警们扣下归为己有,非法拘留期满被释放时又被看守所强行勒索去350元钱,后王富彦被迫害辍学。

2003年3月1日王富彦从同修家出来,又被献县国安大队抓捕,非法关押在献县看守所。在看守所里王富彦因不向国安大队队长吴现升妥协,被强行灌食折磨。

2003年5月8日王富彦的母亲和功友刘亚芹、胡献朵、吕万杰去国安大队要人,国安大队的人不见他们,公安局不让进门。这四位功友就在公安局门口打坐向世人讲真相,后被国安大队非法扣押48小时才放人。在这四位功友被扣押期间,恶警李爱华用药水狠喷刘亚芹、张桂英及那两位大法弟子。她们的衣服全被药水淋透。另外李爱华还用木扫帚把狠打张桂英。张桂英的脸被李爱华打得起了一个大紫包,青肿了好多日子。后王富彦被非法判劳教2年,2003年6月26日被非法关押到石家庄劳教五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