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金山法轮功学员就中国官员刘淇、夏德仁被判有罪召开新闻发布会(图)

——美国法庭拒绝给予被控迫害罪的中国官员豁免权

【明慧网2003年7月3日】三藩市消息─昨日(7月2日)下午1点30分,美国三藩市湾区的法轮功学员和CJA(Center for Justice & Accountability)的律师在北加州联邦地方法庭前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宣布,美国三藩市法官爱德华-陈(Edward M. Chen)拒绝授予前北京市长、现任北京市党委书记刘淇和辽宁省副省长夏德仁外国主权豁免权。在陈法官提交给法庭的报告中,这两名[中国]官员都因监督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而被确认有罪。发布会进一步向媒体通报正在进行中的起诉中国××党前领导人江泽民犯有群体灭绝罪和反人类罪的诉讼案。
CJA民事诉讼主席加西华.松贺默律师原告之一
北京法轮功学员卞旭庄法轮功学员发言

刘淇被起诉犯有折磨、酷刑、非人道及虐待行为,无故监禁,反人类罪,和剥夺宗教及信仰自由等罪行。

CJA民事诉讼主席加西华-松贺默律师(Joshua Sondheimer)在发布会上说:「美国三藩市法官爱德华-陈(Edward M. Chen)拒绝给予前北京市长、现任北京市党委书记刘淇和辽宁省副省长夏德仁外国主权豁免权,并且认为他们确实参与和指挥员警迫害法轮功学员,他们是有罪的。」

松贺默律师指出,刘淇是在去年准备前往盐湖城经过三藩市时,被法轮功学员控告,他不能享有外交豁免权,因为他的行为已经凌驾于法律之上了。他亲自执行了系统地残酷迫害的政策。一位中国法律专家罗伯特-伯闰(Robert Berring)认为,刘淇授权、纵容虐待法轮功学员,本身已经违反了中国的法律。

松贺默律师说:「至于夏德仁,他与刘淇同样因监督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而被确认有罪。」受到江氏集团迫害、刚来到美国的北京法轮功学员卞旭庄和申淑敏,用他们的亲身经历作证说,前北京市长刘淇对所有迫害北京市法轮功学员的罪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他们说,由于我们坚信法轮功,1999年7月20日以后,我们在北京遭到员警的非法监视、绑架和拘留。我们的居所被砸;我们的精神和肉体遭到了严重的摧残,我们失去了人身和信仰自由,我们的生存权被践踏。

三藩市纪事报、KTSF26号电视台、KQED电台、新唐人电视台,以及大纪元时报等多家中文报纸进行了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