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坚持信仰而屡遭迫害的经历

【明慧网2003年7月2日】我是中国大陆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于1996年底得法,按师父讲的“真善忍”法理修炼,做道德高尚的人,身心的巨大变化无以言表。

可是就是这样一部使无数修炼者得到身心净化的高德大法,在中国却遭到恶人的诽谤、镇压。邪恶的镇压违反了中国的宪法,严重侵犯了人权。无以数计的大法弟子遭受各种残酷的迫害。在此我将我的遭遇简述如下。

1999年7.20镇压开始,江氏邪恶集团大肆造谣诬陷,散布欺世谎言。我从媒体看到后,就想向政府反映法轮大法的真实情况,使政府能正确认识法轮功。结果被强制看管,丧失人身自由一个多月。并被迫交纳保证金2000元,扣发工资。恶徒还不时干扰我及家人的正常生活。

2000年10月3日,我再次去国务院信访局上访。这本是完全符合中国现行宪法的行为,却遭到警察辱骂、绑架,被押回原籍。在派出所被非法关押达10多天之久。在被关押期间受尽凌辱、谩骂。后被非法拘留半月。半月后,又无视国家法律,不放我们回家,将我们继续关押在派出所30余天,回单位后,被扣发近6000元工资,及13个月的奖励工资约1200元。江氏集团在中国大陆对大法修炼者的迫害,可以说是为所欲为,完全不把宪法、法律当回事。

2002年4月29日,我在上班时被无理强行送到一专门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洗脑班。在那里,邪恶之徒对不服从它们的法轮功学员任意打骂、体罚,手段残忍。打着“法制教育”的幌子,干着违法犯罪的事。和我关在一起的同修有的被折磨的死去活来。这期间,我的身心受到了极大伤害,到了崩溃的边缘,家人也遭受了巨大压力……

在此,我呼吁国际社会给予我们帮助,以共同制止在中国的残酷镇压,救助那些至今还在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还我师父李洪志先生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