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市大法弟子刘淑君被迫害事实

【明慧网2003年7月15日】大法弟子刘淑君,女,41岁,河北省衡水市远大集团职工,99年10月去北京上访被非法拘留14个月,在拘留所被所长耿占武打得心脏、腰严重内伤,后被非法判劳教两年,于2002年4月23日在保定高阳劳教所解教。因一直坚定信仰,回来后,被衡水市610、公安局几次抓捕,未成。

2003年6月4日晚7点多,市610、公安局、派出所、远大集团公安科包围了刘淑君租住的地方,为抵制迫害,她从三楼顺排水管爬下时不慎严重摔伤,左腿膝盖、左脚踝骨粉碎性骨折,腰椎三、四节横劈裂,现被送入衡水市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

远大集团天天派公安科的人在病房看守,有人探望必须出示身份证登记。市610、远大集团等直接迫害她的人不但不出钱治疗,反而时常去医院骚扰迫害,逼迫她放弃真善忍信仰。

桃城区公安分局一科科长李役兵(此人四年来一直迫害大法弟子,充当打手)在她还没脱离生命危险时带四人前来迫害。目前刘淑君全身不能动,除骨折外,胸肺部也积水,只有她两个妹妹在照顾她。

刘淑君租住的房屋被绑架她的恶人非法抄家。目前所知道被非法抄走的东西有:现金五、六百元,三千元的存折一个,大法师父讲法磁带、炼功带、大法音乐带及空白磁带,还有大小录音机三部。

迫害刘淑君的责任人是:衡水市610、公安局、远大集团党委610小组组长(也是远大集团总头目)形荣利、副组长(集团副书记)邱承和、党办室主任霍玉鹏、集团公安科长温登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