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害至呕吐昏迷仍遭非法劳教

【明慧网2003年7月14日】我是湖南某市木材公司下岗职工,女,现年39岁。96年修炼法轮大法,从99年江××镇压法轮功以来,因我坚修大法,不愿交书,而且还向有关部门反映大法被迫害的真相,多次被抓、抄书。特别2001年9月份在某厂讲真象,被派出所绑架,关押在第二看守所里。因我抗议迫害,绝食8天,后来家人花了一万六千元钱给警察请客送礼,又被医院检查犯先天性心脏病,保外就医回家。

(中共十六大之前)2002年9月29日晚,610办的主任和派出所带一帮人闯进我家抄家,我抗议不服,610和派出所的恶警用暴力把我强行绑架,连衣服都不准换,并抢走我家的钥匙,当晚把我关进拘留所。随后它们在我丈夫不在家的情况下,在门卫管理人员的阻止下,还是抢走了我家的物品。我丈夫几次到派出所要钥匙,它们至今没有退还。第二天拘留所的干警问我一个同修的下落,我不说,610当天傍晚将我从拘留所非法转送到第二看守所关押。在此期间,我多次申诉没有回音。狱警用暴力摧残我们,我抗议迫害绝食16天。在我妇科大出血的情况下,第二看守所干警向610办反映情况,它们来看了一下,不管不问。连610主管副市长到第二看守所检查,看到我们三名女法轮功学员都是昏迷状态,它们也是不理不睬,还有干警说死了是自杀。

就在我们身体虚弱、昏迷的情况下,2002年10月29日晚,我和另一名法轮功学员一起被送劳教所。途中因我们连拉带吐,处于昏迷状态,加上车子故障返回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

2003年元月,他们又一次把我们三人一起送劳教所。入所检查,因我们三人病情特别严重,劳教所当时不敢收,经本市610办主任和劳教所达成交易,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把我和另一位学员送进劳教所。进所后我一直处于昏迷状态。

但是我还是坚修大法抵制洗脑,劳教所干警不准我们说话,不准学法炼功。限制上厕所,每天安排人夹控。自己购买生活用品都不准,否则就受到体罚等等。我向劳教所检查室控诉劳教所、610办勾结起来草菅人命、执法犯法。

大概3月20几号左右,劳教所干警把我叫到办公室要我画押办理手续,我不配合,抗议非法关押。恶警命令四个吸毒犯用暴力强行逼我画押,致使我当场昏迷过去。在吸毒人员卡人中穴的情况下,我醒过来被送到医务室。我再次提出复议劳教所草菅人命。劳教所却与市610联系后达成协议,再次非法判我劳教一年。

610捏造事实,我曾找了几个律师申议,可无一律师敢接此案。并说:“是法轮功的事我们不敢,其他任何事你都可以找我们。”

我呼吁全世界有良知的人们,一起抵制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