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之音:美议员要求法庭受理诉讼江泽民

【明慧网2003年6月12日】美国之音6月11日报导,美国国会多位众议员日前要求美国法庭受理对中国领导人江泽民和中国政府的610办公室的诉讼案。法轮功人士表示,这一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表明美国国会中对要求中国停止镇压法轮功具有相当的共识。

*法庭之友法律理由书*

这些美国国会众议员日前向美国伊利诺伊州的一个地方法庭提交了一份“法庭之友法律理由书”,要求法庭不要驳回去年十月由法轮功成员在江泽民访问芝加哥的时候对他和负责镇压法轮功的610办公室提出的诉讼。

所谓的“法庭之友法律理由书”、也是所谓的“法律论点陈述”,是在诉讼中不代表案子的任何一方的第三方为了起到法律顾问作用,自愿协助法庭或被法庭邀请陈述对案子某些问题的看法,因为这些法庭之友可以给法庭提供当事人所无法提供的情况或理由,而且案子的结果也关系到他们的政治或思想利益。

*中国对美国施加压力*

据报道,美国司法部去年也曾经向法庭递交过一份法庭之友法律理由书,要求法庭拒绝受理对江泽民和中国政府610办公室的诉讼案。据法轮功称,中国政府对美国政府施加了巨大压力,要求美国政府迫使法庭拒绝受理这一诉讼案。对此,三十多位国会议员在他们的法律理由书里表示,他们担心,美国“行政部门的行为已经超越了维护美国合法利益的范围,损害了有关的法律条文,并且实际上扮演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者的角色”。

法轮功学员、法轮大法信息中心发言人王涛认为,国会议员们的这份法律理由书有相当重要的意义。王涛说:“实际上这个法律的诉讼呢从根本上讲是符合美国的立国之本的原则的,那就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是没有条件的,而这中间三权分立原则呢行政部门是不应该干涉的。所以国会这个意见书严格地讲,它并不是说想干涉这件案子。它最后一句话提出的要求也就是说,希望法庭允许这件案子在法庭继续。那么我想他们做的这个法律理由陈述书呢是在维护美国三权分立这个立国之本。大家知道,美国这个立国之本如果动摇的话,它根本上威胁的可不光是法轮功学员的利益,它威胁的是整个全体美国人的利益。”

*说服停止迫害法轮功*

在这份法律理由书上签名的国会议员说,对江泽民提出诉讼“并不是要给中国难堪,而是要说服诉讼案中的被告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实际上,法轮大法信息中心发言人王涛说,这一点也是与美国政府每年对中国人权状况所做的评估报告的目标相一致的。王涛说:“美国国务院每年要发表这个人权报告,自从99年开始以后呢,每一年的人权报告里面关于镇压法轮功这部分都是很大的篇幅,所以国务院也在一直呼吁停止这个镇压。那么,可是我们可以看到呢,国务院在它的努力范围内、职权范围内,它现在并没有有效的手段去切实停止这个镇压,而这个法律诉讼却能达到这样一个目的,所以呢某种意义上这是做了国务院想做而不能做的事情。”

中国政府认为法轮功是××组织,并在1999年取缔了法轮功。从那时以来,很多法轮功练习者被关进监狱。

美国国会议员的法律理由书是由资深众议员兰托斯起草发起的,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其他三十八名众议员签名。根据法轮功组织网站的新闻稿,最近可能还会有其他国会议员在这份文件上签名。王涛说,在几天时间内就有这么多议员签名,说明美国国会中对要求中国停止镇压法轮功有相当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