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三水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部分事实

【明慧网2003年5月8日】广东省三水劳教所是广东省除广州市、深圳市以外的其它地区男大法弟子被非法强行劳教的地方。凡是被送进去的大法弟子都被胁迫洗脑,拒不妥协的,恶警会采取各种手段强制洗脑。

2002年12月以前,那里的警察采用洗脑的方式要大法弟子背叛信仰,到2002年12月,拒绝背叛信仰的大法弟子逐渐增多。在广东省610办公室的统筹下,2002年12月,三水劳教所马立明(副所长)带头,所教育科叶秀嘉(副科长)伙同专管大队(三分所五大队)的恶警一起,将拒绝背叛信仰的大法弟子转到二分所,在那里对大法弟子进行残酷的迫害。大法弟子每人被单独关押在一个房间里,房间的墙上贴满了骂师父、骂大法的标语,大法弟子双手被锁上手铐、被强制蹲在地上,下面放着师父的一张法像,有四个值班(劳教犯人)守着,连续多天不让大法弟子睡觉。有的大法弟子被打、被电棍电击。在非人的折磨下,多名大法弟子的头、脚、手等部位受到不同程度的创伤。

2003年3月,广东省610办公室再次做出迫害活动。省610办公室骆副主任、省司法厅陈副厅长、省劳教局陈达副局长等人前去三水劳教所指挥迫害,三水劳教所抽调恶警在二分所建立了长期的迫害基地,坚定信仰的大法弟子再一次被强制蹲在地上,连续多天不准睡觉,身心遭受折磨。

迫害还在进行。请全世界有良知、有正义感的人们前去调查,制止此等恶行,解救受迫害的大法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