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罗里达州坦帕市宣布法轮大法日

【明慧网2003年5月13日】
坦帕市市长
嘉奖令

鉴于,法轮大法(亦称法轮功)是具有古老中国传统的一个博大精深、自我完善的身心修炼体系;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于1992年首次公诸于众,其修炼活动以宇宙特性真、善、忍为基础;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旨在帮助人们改善他们的体质,净化他们的心灵,提升他们的道德标准并深化他们对生命、人性及宇宙的理解;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有助于保持人类诚实、礼貌、忠贞及无私的传统美德,并且帮助了无数的人远离毒品、酗酒、暴力及其它不良习气,引导他们寻求更有意义的生活;并且

鉴于,修炼法轮大法的人们来自生活的各个阶层,因为他超越文化、社会和国界;并且

鉴于,为庆祝法轮大法洪传十一周年,特别是当我市修炼法轮大法的居民将于5月10日在坦帕市集会分享修炼体会之时,现在是对他们积极参与社区服务活动予以嘉奖的恰当时机。

因此,我,帕姆-爱瑞,以佛罗里达州坦帕(Tampa)市市长的名义,在此宣布2003年5月10日为佛罗里达州坦帕市

“法轮大法日”

并敦促所有公民与我一道嘉奖参加庆祝活动的这些人们对我们社区及人民做出的贡献。

2003年5月9日于佛罗里达州坦帕市

(Pam Iorio)
市长签字及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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