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合邪恶,邪恶也就猖獗不起来

【明慧网2003年4月9日】自1999年中进京上访,被非法拘捕2年多来,我先后被送到十多个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地方,包括派出所、洗脑班、拘留所、看守所、劳教所、监狱等地,每月还要我们交生活费。当时我告诉家人不要交一分钱,因为这里不是我自己想来的,我是被胁迫绑架来的,他们把我非法关押,使我不能过正常生活,不能工作挣钱,不仅不能交钱,我还要他们赔偿精神和经济损失呢!

我的家人就从来没给交钱,最后是单位和街道办事处拿的钱。有一次我在教养院绝食,已经奄奄一息,公安分局向我家人勒索一万元才肯放人,家里不给他们又降价到5000元,我家人说:「人我们不要了,你们愿意送哪就送哪吧!」公安分局怕担责任,只好一分钱没拿就把我送回家去了。

邪恶看准人性的弱点,对学员家属经济敲诈,予取予求,有的才交完大把钞票,放人回家,不久又被抓走,所以不能相信那些不法之徒。自1999年以来,不管我被关押在哪里,我家人从没有交过一分钱,最后我都堂堂正正从魔窟走出来。不但学员本身不应该配合邪恶,家属也不能配合邪恶,那邪恶也就猖獗不起来。

有一次,一个同修发真相传单被抓,公安欺骗她说:「只要你如实的交代清楚就放人」结果她照实说了,还是被送到教养院;还有一个同修被抓后,公安骗她,拿一个假笔录给她看,说你的同修都把问题交代了,还按指纹了,因此她就交代问题,被记下口供,其实那位同修根本没被抓进来。公安无理抓做真善忍的好人,本身就不对,所以根本无须配合,配合邪恶的后果是把自己引入狼口。如果我们能正念正行,做到金刚不动,邪恶自会胆寒,不敢嚣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