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做真相VCD的同修提一点建议

【明慧网2003年4月8日】希望做真相VCD的同修,能做得更细致一些。

比如说:VCD中的采访片段和歌曲最好配上简体中文字幕,这样能避免被采访者说话太快或方言较严重造成很多人听不清他(她)说的是什么,也能让别人很轻松地看到动听的歌曲内容是什么。

请将字幕组做成看得清楚的颜色。因为很多时候字幕都是浅黄色、白色或浅蓝色。在不鲜明的背景下,看字幕非常困难。

字幕最好选用标准的宋体或楷体—GB2312等,字体尽量粗细均匀,尽量不要用比较草的字体或正体字,以便很容易地使别人看清楚。

VCD中很多是有关预言的,学员对这些又觉得非常新奇。其中有些预言,说实话不是看得很懂。我建议放光明电视小组的学员尽量选用一些通俗易懂的内容作为讲清真相的重点。而且我个人认为,预言的直接讲真相的力量较弱,因为当我告诉一些常人,历史上有预言已经预见了今天的事,他们不屑一顾地反问:“你怎么知道是在说这件事呢?”很多次,在讲清真相中,就陷在这个框框中,就花了大量时间去和他们论证预言是在讲什么。而有几次,我和他们辩论得累了,就拿出一张真相光盘给他们看,他们立刻就安静下来了。

总而言之,我悟到我们在讲清真相时确实有些误区,其实在讲清真相时应该更多地考虑常人的理解能力和他们悟性。也许很多时候,我们把我们能理解的当成常人能理解的,导致讲得过高、过深,花了很多时间还不能使常人明白我们认为的一个很简单的理。

师父说:“你在讲清真相中,你超越一点人的道理的时候人就接受不了,所以你们在讲真相的时候,一定不能讲高。……你们只能够讲我们是遭受迫害的,我们的真实情况,我们是好人被无辜地迫害、信仰自由遭到了践踏、人权遭到了践踏,这个他们都能接受,马上就会支持你同情你,那还不足矣吗?你非得让他知道那么高的理干什么?……我们现在第一任务就是让他们知道真相。那个特别好的你会碰到,你跟他讲多高他都能接受,那你就跟他去讲,那就没有关系,那样的没问题。”(《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师父还教导我们:“讲真相中不要讲高了,主要不是叫人明白高深的法是什么,除非特别好的可以跟他去讲。一般的人你在讲清真相中,你就告诉他我们是被迫害的,我们只是在炼功做好人,人就能理解了。了解了真相后的人们看到所有的宣传都是造谣,人们自然会看到其卑鄙与邪恶,……为了救他们别给他们思想中造成任何障碍。”(《北美巡回讲法》)我们只有按照师父说的去做,讲清真相的工作才会更主动、更能有效揭露邪恶。

建议做VCD的学员在内容的选择上多加考虑。既要考虑到大法的威严性,又要考虑到真相资料中加进一些常人喜闻乐见的方式,常人更能接受。前段时间,有学员在这方面做了一些的突破,用“动画片”(“卡通片”)将许多内容变得更加生动,常人更愿意看。但是,我也发现一个问题,就是有些不太好的镜头也出现在卡通片里。我悟到:用喜闻乐见的方式讲真相是可以的,但是一定不能忘了:“喜闻乐见”不等于就是常人的东西,我们做的VCD代表了大法的形象,千万不要为了符合常人的口味,就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内容带给等待真相的众生。

还有一个很好的节目,是一个寓言,名叫“小蚂蚁的天空”。这个内容非常好,但是还是有一点小小的缺陷。不知大家发现没有,片中的小女孩称呼小男孩为“阿呆”。我觉得不应该这样取名。这件事情看起来好象不大,但是它反映了一个问题,就是“不善”。我建议,将小男孩的名字换了。还有些同修将有关“六.四”的内容也放到大法的真相光盘中,我觉得也不太合适。

顺便一提,我看到很多学员都在引用师父的《洪吟》中的“广度众生”中的“得法即是神”,但是他们往往忽略了前边很关键的一句“放下常人心”。我悟到,这两句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开理解。部分学员分开理解,就好象无形中有这样一种潜在的认识:我得法了,我就是神了,于是就认为所有在修炼和证实法中遇到的事情都是旧势力干扰。我认为这是没有理解好师父的法。希望各位同修在引用师父的法时,不要断章取义。

以上是我的一点肤浅认识,提出来和大家一起探讨。我们能深刻地体会到做VCD学员的困难和艰辛,让我们一起把救度众生、讲清真相的事作得更好,如果我有哪些认识不足的,希望大家给我提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