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好的功法不让炼 我老伴病情复发家中不得安宁

【明慧网2003年4月21日】我是一名1998年5月份得法的修炼者,今年59岁。没得法前我老伴就炼功,她今年55岁,她当时患有糖尿病、心脏病和多种妇科病,炼功后都好了。看到这些我也就跟着炼,当时我食欲不振,经常感冒,并刚患了疝气。疝气这个病小孩青少年患病不痛,老年人得了特痛,为此我曾花了500元治疗几次,也未见好,只好忍受吧。98年5月见老伴炼功,糖尿病、心脏病都炼好了,我就开始炼功,时间不长,感冒等病就炼好了,后来不知什么时候疝气也没了,不痛了。特此对法轮功教导的法理有了一个更深的认识:只有做好人修心性,才能好病。

1999年7月19日,派出所和我村公务员把我送到镇派出所。我这么大年纪,不明白为什么做个好人、炼炼功反被抓──做好人就不让当,炼好病硬不让炼,这是什么世道,非要我歪嘴说瞎话,写什么“保证”,做好人不让,难道“保证”做坏人吗?他们一直关了我11天(三进三出),我小子(方言,即“儿子”)替我写了“保证书”才放我回家。我老伴虽未被抓,但吓得不敢炼了,后来心脏病复发,去北京治疗,花去数千元,也未见好。后来她自己明白还是得炼功才行,后又开始炼功,一年后才慢慢炼好了。

由此可见大法深得人心,可坚持炼功却遭受无理迫害。2001年5月27日,我正在厂子干活,突然来了3个人,有我村支书等,他们不分青红皂白在我屋里一片折腾,收去大法书籍4本,当场铐上我这个50多岁的老实巴交的农民。

到了县公安局,把我铐在政保院里,一个人看着我,后来他睡觉,却把我铐在暖气上。下午3点把我送到看守所,一进去我的腰带、皮鞋全部被没收,光脚到监号,无理关押了22天,提审了我三次,强迫写“保证书”。6月18日我小子去接我。到家问老伴说罚了我5000元,并还给当头的1000元。这就是江泽民流氓集团对我的迫害。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我老伴为这吓得又不敢炼功了,7月底刚刚炼好的病复发,又去县里住院,花去3000元。乡镇政府派出所还曾两次闯入我家,十几个人非法搜查我家,翻箱倒柜强盗一般,折腾得我老两口生活不得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