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长春市第一看守所和黑嘴子女子劳教所遭受的非人摧残

【明慧网2003年3月7日】1999年7月21日晚在听到同修被抓的消息后,我决定去省政府反映大法的真实情况。在省政府我看到有许多人和我一样来到这里,期间有领导模样的人过来询问并让大家先回去,说他会反映。还有人向人群中喊:“谁是农安的,出来跟我回去!”21点多钟警察开始驱赶人群,大家被驱赶走了二十多分钟。次日,我请同事帮忙替我请假,又去了省委,可是去那里的大路小路全都有警察封锁禁止入内。人群不得不在市区医院、长百大楼这些临近省委的位置顺序或坐或站,尽量让出人行道。大马路上遛的尽是警察,没有任何人出面为这些老百姓解释什么,也没有任何政府官员接待这些老百姓。相反如21日一样来了许多大客车把这些老百姓强行或诱骗弄上了车,送至十分偏远的地区扔至那里或非法扣留。22日夜晚又开始动用警力驱散人群。

7月23日,我一早又请同事帮助请假,她很担忧,我哭着说我不能不去,就又去了省委。在国贸大楼附近被一警察叫住,得知我是法轮功学员后,便勒令我上一边站着,我看到已有二三十人站在那里了。我们被强行推上车,我是最后一个,站在门口,我对警察说我不想上,他推搡着我上去,我几乎趴下,头发被弄得凌乱。我依法上访,他们凭什么这样对我?鼻子一酸,我几乎哭了出来。他们把我们拉到了市郊的一个警察学校,每个人都要被问名字和住址,对不说的,他们就拳打脚踢。他们叫我过去问名字,我不说,我说我人在这你要怎么样,他们把我交到一个干部那儿。他问我叫什么,我不说,他让我跟他走,走了一圈,他又让我坐回“顽固”人群中。到了中午,他们也不给饭吃,把我们驱赶到体育馆内,对几个功友当着我们的面宣布对他们拘留。几位功友大声高呼,大家都开始鼓掌,警察们疯了一样冲上前去暴打几个功友和鼓掌的功友,甚至还用脚踹我身边的功友。没想到这些人民警察这样野蛮地对待这些老百姓。后来这些警察让大家分朝阳区、二道区、绿园区等站好,各区都来人把这些百姓带走。我被带到汽车厂区的一个派出所,途中我要求回家,他们不让。在派出所我看到一位功友向他们讲述了自己以前病重几乎成了废人,是大法让她重获新生。我又被带到另一派出所。恶警马志超对我做笔录,我被象犯人一样审问。后来他们通知我单位公安科把我送回了家。

次日,我去单位上班,被主任鲁长生和公安科的人叫到车间主任办公室,他们逼我不炼功并要我写保证,给我施加压力。我说要我放弃法轮功这永远都不可能。可是我不明白究竟我做错了什么?这是怎么回事?回到家里,恶警马志超又来骚扰,逼我交书。我担心他闯到我家把书都抄走,就交了两本,又被带到派出所问这问那。我并没有把他们当坏人或加害我的人,而是友善而又诚恳地向他们解答他们对大法的疑问。刚到家,居委主任董某又来我家,期间我拿出床头放的《转法轮》,告诉她师父教我们做好人,不象电视上说的那样。她走了以后,被谎言蒙蔽的妈妈和姐姐要我写保证,我不写,姐姐疯狂地打我,冲我吼;妈妈劝我,我坚持不写。姐姐举起菜刀吼着:“你就砍死我吧!”我说我做好人不会砍你。这是居委会的主任董某又来到我家,她们三个一起对我施加压力,我违心地写了“保证”,给了车间主任鲁长生。鲁长生曾强迫全车间的人都写这样的保证。一个车间主任居然这样侵犯人权!在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无理疯狂镇压下,多少人成了这样侵犯他人权利的罪人?有多少人在他们的谎言毒害与暴力淫威下成了他们的帮凶?就连大法学员的亲人都被逼迫或欺骗从而打骂自己的亲人。公理何在?公道何在?派出所一葛姓恶警趁我不在又到我家抄走一本大法书。

1999年10月初,恶警马志超又来我家骚扰,逼我写什么“不上访”保证。10月25日,我在单位工作,马志超和林姓指导员窜至我单位,问我练不练,说练就送我去戒毒所,还哄骗我说这是监视居住,什么也算不上。在众目睽睽之下他们把我强行带走并关进了只有吸毒犯才需要去的戒毒所。在那里一起关押了几十位功友,都是无辜的普通百姓,只是炼功就被以莫须有的罪名关了起来。每天都有同修被所谓的提审。听说有一名特级教师单丽新过去患有直肠癌,因炼大法炼好了,在学员体会汇编的书中头一个例子就是她。市公安局三天两头来找她,要她说假话“声明过去未患有直肠癌”。她不愿意做违心的事,竟被判了一年劳教,受尽折磨。一天,大家从电视中得知这么好的教人修心向善的大法居然被定位“X教”,大家都很震惊。大家相继绝食抗议。我绝食了三天,和几位功友相继被单独叫去威胁,说如再不吃饭就用“开口机”给我灌玉米面。

后来锦程分局刑警队又来人所谓的提审,妈妈、姐姐、同学、同事又托关系来看我,他们为此而心力憔悴。我真不知道这一切都是怎么回事?我们这些善良的百姓做错了什么?只因为炼功,就要被当作犯人一样对待,还要动辄被拘留、劳教,听说有人被当众活活打死。恶警马志超数次来威胁、利诱我写保证“不炼”。车间主任鲁长生和副主任张正勇也来看过我。张正勇对我只想炼功做好人、不想说假话表示理解。鲁长生则对我大呼小叫,侮辱我和我最尊敬的师父,没有一丝的尊重。在这里我们被强迫去打扫卫生、到垃圾、收拾大蒜、白菜,有时还摘菜。我被关了35天,失去了35天的人身自由,受到了诸多不公正的待遇和侵犯人权的行为,被强迫交了350元的伙食费。恶警马志超又把我带到了派出所,家中被勒索了70元的汽油钱。那天正下着大雪,爸爸、妈妈、姐姐冒着风雪来了,车间主任及公安科的人都来了。我的亲人被当作工具一样在巨大的压力下对着我或打或求,姐姐不知打了我多少个响亮的耳光,我的眼角淤了血;爸爸要跪在我的面前求我写不炼功的保证。马志超威胁说“你这不是和XX党作对吗?”恶警所长说“你炼就送你去拘留”。我坚持没写什么,还是回家了,家里的书被妈妈藏得不知去向。我炼功,妈妈就跪在地上抱着我的大腿哭着说再也受不了这样的打击了;我半夜起来打坐,妈妈说我不顾她的死活。我心如刀绞,欲哭无泪。次日,恶警马志超要我去,我和妈妈去了。他们同样找来了几十位功友,读所谓批判的文章,还读了一封某辅导员女儿给她的信,大意是假意说“不炼”回家再说。东风街道办的白志中书记最后说“你爱炼就偷着回家炼”。我在马志超的一再哄骗和威逼下违心地写了保证书。同回的功友W姐醒悟后要回了她写的保证书和笔录,并当着警察的面撕了个粉碎。他们竟当众宣布拘留W姐十五天。这些歹徒批着合法的外衣,恣意妄为。之后我被要求每日到派出所报到,每天也碰到别的功友报到。这么荒唐!此后我异常痛苦,明明我发自内心地知道大法好、我要炼功,却被迫嘴上要说“不”。我每天都在想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所有的人都这样对待我?为了不让他们担心,我就只有逆来顺受,我身心疲惫不堪,精神上倍受煎熬。是江氏集团和他的爪牙害得我如花年龄几乎枯萎死掉,是他们在害人、摧残这些善良人的心灵!

在我最痛苦的时候,是慈悲伟大的师父给了重生的希望。看了师父的经文,我又恢复了正念和信心。从网上我知道了全国还有成千上万如我一样被迫害的同修,他们正经受着这样的酷刑折磨呀!我在家里学法、炼功、看明慧资料,家人受江氏毒害太深,为了阻止我,他们打我、骂我、抢我的东西。我坚决地抵制这一切,逐渐他们也拿我没办法了。我到派出所、单位公安科告诉他们,我就是要炼功做好人,以前写的保证全部作废!

2001年5月2日,我毅然踏上进京的列车,我要用我的良心为大法说句公道话!我在天安门广场国旗杆下打开了“法轮大法好”的横幅!护旗警抓住我并交给了在此专抓大法学员的恶警,他们把我推上车。一恶警居然用我写有“真、善、忍”的横幅擦他的脏鞋,我冲上去抢横幅,被另一恶警拽得撕破了背带牛仔裤。他们把我带到广场附近的一个派出所。一个20岁左右的男警察问我姓名、住址,我不说,他威胁我,身前身后围着我问我哪里最经得住打,后突然用胳膊肘打我的上腹,顿时我一下子岔气了。后来来了两个女警恶言恶语,对我强行无理非法搜身,之后他们把我同一些流氓关在一个大铁笼子里。又不断有其他地方进京上访的大法学员被抓进来。过了一段时间,他们又把我叫出去,两个男警继续问我的姓名地址。我不说,他们一人用手按我的面部推倒在座位上,另一个人把我揪起来,这样反复几次。头一个男警还下流地摸我的脸。他们出去后,又进来一个年轻男警,装出善面对我说:“我也希望你们平反,我们省着挨累”等等。在其伪善的欺骗下,我在上访单中填上了姓名、地址等。结果他们出尔反尔,原说不通知当地,结果还是告诉长春驻京办事处把我带走。到了驻京办,一个中年男子问我几日上班、要我回去后不要再来了,我被单独关在一个房间里。晚上一个叫牛云森的市局六处的男警叫我做笔录,第二天晚上强行把我的手臂背在身后戴上手铐。在火车上被强行勒索了100多元的车钱。牛云森把我单手铐在卧铺床杆上,使我整整坐了一晚。早上我说该打开了,他也没有打开。下了火车,牛云森把我交给了市局另一胖警察。我对牛云森讲善恶有报的道理,胖警打我的耳光,牛云森用文件夹打我的脸。途中,我呼喊“法轮大法好,还法轮大法清白”,胖警就用手捂我的嘴。

在长春市公安局,他们问我的笔录,我拒绝签字,胖警用手用力捏我的胳膊并说让我尝尝擒拿格斗。之后他们把我送进了长春市第一看守所。一女警恶狠狠地要搜我的身,我双目正视她,她没敢。一男警察让我脱鞋,我问为什么,几个犯人强行把我掀翻在地脱去鞋子、拔掉鞋跟和钩心。那双鞋子是父亲过世前亲手给我做的。之后,那个女警把我关进了302室并扬言要把我的衣服撕成一条条的。进门之后,两个女犯把我塞进厕所搜身,并将我胸衣的钢丝托抽走。我开始绝食、炼功,“号长”和几个犯人阻止我,恶警把我拉出来砸上手铐和脚镣并连在一起,致使四肢不能伸展。三天后我停止绝食,七、八天后他们打开了我的手铐、脚镣(姐姐托人找到所长)。十几天后,我被关进304室,马志超和林姓指导员来“提审”我,并强行给我戴手铐。当天,我炼功,被一苏姓女科长和一陈姓女警砸上脚镣、戴上手铐并连在一起。我绝食抗议,身体一天天地衰弱。到了第六天,我趴在铺上动弹不得。闫姓女警唆使犯人对我强行灌食,他们用勺撬我的牙往里灌东西。每晚我都被挤在人均不到1尺宽的板铺上睡,手腕被铐子勒的深深的红印,四肢疲劳不堪而不能伸展,痛得实在不行,我就蹲坐着睁着眼睛盼着天明。第七天,苏姓科长告诉我已经通知当地派出所,说这两天接我回家。于是我开始吃一点点东西。犯人们都要求给我打开手铐、脚镣,虚弱的我还炼功,警察不顾我的死活不给我打开。在这里他们还强行给我照犯人像,按犯人的指纹卡。第八天,警察骗我说回家。在楼下,马志超说判我劳教一年,并和另一恶警开车把我送到了长春市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并威胁我要给我熟皮子(方言,大意是狠狠打一顿)。

劳教所把我分到了六大队,这是这里最邪恶的地方。一进门不久,我看墙上竟挂着侮辱我们师父的标语。同来的还有一个老太太,因为拒绝来这里而跳车,头部被缝了数针。我被分到了三小队。当晚三、四个人(曾是法轮功学员,后在迫害下背离了大法。)把我弄到水房,要我写保证,既不炼功、不绝食、不背经文、遵守所纪所规。我是无辜被迫害的,只因说了几句良心话就成了“犯人”?实在荒谬。我拒绝了它们。她们哄骗我、威胁我、打我的嘴巴、踢我的腿,不让我睡,强行按我的手印,虚弱疲劳的我被折磨得精疲力竭。直到凌晨四点左右才让我睡觉。长时间的镣铐折磨,我的骨头都被勒得痛极了。五点多又起床,她们又迫我按犯人才按的指纹卡,我拒绝她们的无理要求(因为我无罪)。她们就强行地掰扭着我的手指一个一个地按。八点多钟,他们把我送进管教室,孙明艳对我大打出手。我的脸被打得麻了、肿了、木了、硬了。恶警孙明艳拿出了《转法轮》,让我看师父的照片,我的泪水刷地流了下来。她竟当着我的面撕毁师父的照片,用这本书疯狂地劈头盖脑地打我。恶警丁彩虹抽空狠命地踹我的下身、大腿、小腿;恶警丁丽娜用电棍电我的脖子。我不再吃饭了。它们就让李苏云、付玉琴(犹大)及其它几人对我进行野蛮灌食。她们把我铐在地面的两床杆之间,一个人骑在我的身上按我的双手,付玉琴给我打小针,再用小手指般粗的胶皮管从我的鼻孔插进我的胃,这样的灌食异常痛苦。在临床医学上,只有不能进食的危重病人才会采用此法,且为很细的小塑料管。在中国的劳教所,居然把鼻饲当作了一种残酷折磨的刑具来折磨法轮功学员。它们在媒体中粉饰得多么慈善啊!一天就这样灌三次。晚上八点半以后,还要被“帮教”,即灌输荒唐可笑、肮脏无耻的谎言,直到半夜12点多。第二天灌食前,孙明艳拿着电棍进来等着,他们拿着手铐把我铐在地上,孙明艳开始用电棍电击我。它们灌了我三天,最后一天晚上它们在床上给我灌食,在被打了一针管奶粉后,我的胸腔一口气也上不来了,象要炸开了一样。我挣扎着想要拔掉它,被一个犹大用手按住。我勉强用嘶哑的声音说灌我气管里了。付玉琴马上拔出来说不可能。接着它问我吃不吃,我拒绝了,它又给我灌。当晚,我连话都说不出来了,背也直不起来了,高烧烧到了39.7摄氏度。次日,孙明艳逼着我写了一张2000元的欠条,说用来住院。李桐(大队长)问我脸上的伤是怎么回事。孙明艳居然说是灌食灌的。孙明艳告诉人,不让我的家人接见我。孙明艳和一陈姓医生把我送进了公安医院犯人的病房。这里的警察和医生把我用手铐和脚镣固定在床上,并插上了比劳教所的鼻管还粗的食管并不再拔出。我的身体又酸又痛又动不了,痛苦万分。第二天,我中止了绝食,它们才把我放了下来。

第三天,我再次决定绝食,它们再次把我固定。它们要给我体检,逼我拖着沉重的脚镣,插着的鼻管还露在外面,一步一挪地做完了体检项目。这样的场景想必在中国人眼中最恐怖的渣子洞里也见不到。由于我不能躺着排小便,他们就强行给我插上了导尿管(我还未婚),而且中间联结还不牢固,尿就淌到了床垫上,以致我身上大部分都浸满了尿液,也无人管。两天后我停止了绝食。我在这里住了24天。我看到他们对法轮功学员于丽新所施的罪行:它们把于丽鑫固定在床上,长期插胃管,还插尿管,如我一样全身大部分浸在尿液中而无人管,对她强行输液。尹姓犯人还打她,警察也对她恶语中伤,长期的折磨使她骨瘦如柴。她绝食了40多天被女监带走,后被迫害致死。公安医院有推卸不掉的责任!

24天后,我被送回劳教所,连续3天,我只吃了一点点东西。它们怕我死,强行给我打针、灌药。它们把我送到一小队,李苏云和李季(犹大)等人,把我按倒在地扒开嘴,捏着鼻子给我灌。我的下巴、两腮帮都掉了一层皮,终日高度紧张。它们怕我死,24小时看着我。我身体被折磨得十分虚弱。一次,李苏云、郭雅菊(犹大)、修玉香(犹大)把我弄到水房进行所谓的“帮教”。李苏云(部队医生)用拇指和食指掐我虎口的穴位和腋窝处的穴位,使我异常痛苦。许多人都被它们这样掐过。一次,几个犹大骨干李苏云、木艳、修玉香还强逼我们几个人(除我之外还有董莲香61岁、孙举萍、许宾、朱喜玉(病人)、顾凤琴)从8点半站到半夜2点。在差十几分钟到2点时,老太太董莲香累的坐在地上,竟被修玉香又架了起来。看着我们罚站,恶警于丽娜说“啥时决裂(背叛信仰)啥时就睡觉”。我们终日五点起床,干活到晚八点半之后。一次我在汤里居然发现了几只苍蝇的翅膀。

国庆节,李桐(大队长)来到这里,让我们表演节目,我就朗诵《咏竹》:“大雪压竹低,低下欲沾泥。一朝红日起,依旧与天齐。”10月8日,李桐和孙明艳指责我什么意思,孙明艳动手打我,当天我绝食抗议对我的迫害。孙明艳拽着我的衣服,四个恶警和犹大又抬又拽把我强行弄到诊所灌药。后来做心电说我有严重的心脏病,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依然把我绑在床上插胃管、尿管(漏液)。十月份的天已经很凉了,我冻的发抖,全身酸疼,腰部剧痛。恶警张小辉、朱丹、孙明艳等对我满嘴污言秽语、不堪入耳。我在异常痛苦的情况下放弃了绝食。11月末,六大队把还坚持信仰的十几人集中到一起,从早6点到晚12点连续给我们播放那样颠倒黑白的电视片,还要写体会,否则还不让睡觉。我不是犯人,拒绝带犯人的名签,恶警张小辉就打我,还用电棍电我。它和李苏云、修玉香把我固定到一张床上,四肢不能动一下。修玉香还用布条勒我的嘴,它们又给我插了尿管。他们捆了我九天,期间痛苦是难以想像的,痛得难以入眠。它们扬言不决裂就别想下来。我被逼着写了所谓的“检查”后,我才被放了下来,身体几乎残了,连裤子都很难提上来,双手碰到冷的东西象针扎一样疼。就这样的身体,李苏云还强迫我去扫雪、搬箱子,不让任何人帮我洗衣服。九月份时,它们要进行诬蔑大法的“考试”,我拒答,孙明艳用脚踹我、骂我,其他人还有被电棍电。王娟芳、王树娥被恶警张涛电击,它们甚至还打了何雨时(音,一个严重心脏病患者)。

延吉来的郑宝华(32岁)第二次被绑架到这里,被关小号40多天,每天不让睡觉至凌晨。修玉香还用鞋底抽她的脸。恶警孙明艳打郑宝华的声音在十几米外都听得到。至我出来时她依然被关押着。

它们曾无理地给我加期三次,但对我都不起作用。2002年5月我回家了。在这里我的身心受到了巨大的摧残和伤害。然而在中国大陆又有多少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被江氏集团迫害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倍受折磨呢?

我坚信法轮大法,坚信法正人间的一天必定会来到。公理会还于天下,所有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终将得到天理和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