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园成了拘留所 同班同学被威胁“不能毕业”

【明慧网2003年3月16日】我修炼法轮大法,在2000年还是某学院在校学生。2000年7月,在投诉无门的情况下,我到天安门广场以炼功打坐的方式向政府及世人反映情况,被警察拖入警车带到派出所,转看守所关押三天后,送驻京办事处关押。三天后由防暴大队押回至当地派出所。然后被系年级辅导员等三名学院老师接回学校办封闭式洗脑班,其间被禁止出所住的留学生公寓。10多天后被当地派出所送拘留所关押15天。

九月份开学后我被继续办洗脑班,被剥夺上课的权利,其间曾被软禁于学院教师宿舍一空房内达20来天,由一名校卫队员和一名学院勤杂人员看守。十一月被迫休学一年。

2000年12月在至北京的汽车上,因我拒绝车站派出所警察辱骂法轮功创始人的无理要求,被强行带走,搜身。并被送监狱关押6天。其间一直绝食抗议,仍被勒索300元所谓“伙食费”,且价值300多元的车票不予退回。6天后被当地派出所干警和乡政府610负责人等带回,在派出所关押48小时后,送看守所关押一个月。

关押期满后,被系年级辅导员、学院保卫处副处长等强送到区政法委在某酒店办的封闭式强制洗脑班。洗脑班有铁门、铁窗、警卫等,与监狱无异。与其他被绑架于此的法轮功修炼人一样,被关于一小房间内,由两名工作人员看守,被禁止出房间门,直到一个月后被非法转劳教一年。

从劳教所出来回到学校之后,被系上安排在学生宿舍以外单独住,并安排两名同学(班团支部书记和另一名同学)同住。这二位同学常被叫到系办公室询问情况。这两名同学更是被要求寸步不离地跟着大法学员,做什么事都要在一起。她们甚至被告知,如果大法学员有上访或其它情况,她们也毕不了业。

毕业回家后,新办的身份证还没来得及领取,就被派出所扣押。并被派出所干警明确告知对我进行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