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双城市大法弟子许丽娟被当地第二看守所迫害至精神失常

【明慧网2003年2月19日】大法弟子许丽娟,女,41岁,家住黑龙江省双城市,治国街,3委4组,是一个身体健康、聪明、勤劳的贤妻良母。在2000年的4月--5月间的一天,早晨在双城市承旭公园炼法轮功,被当地恶警非法抓捕,关押到本市第二看守所。许丽娟一直被非法关押,迫害至精神失常。十几天后,610恐怖组织才放其回家,可是许丽娟当时已失去记忆,不知住址。恶警经查找抓捕时的审问笔录,才找到住址,将其送回家。当时许丽娟的丈夫不在家,警察就把许丽娟交给了她十几岁的女儿,当许丽娟的丈夫回家见到妻子被无端迫害成精神失常,气怒的说:“要是知道把人给弄成这样,说什么也不能接收啊!”可是在中国大陆凡是法轮功的案子一概不受理,有冤无处诉,告状无门。

许丽娟夫妇都是下岗工人,只靠丈失外出打零工维持生活,家庭非常贫困,现在给许丽娟治疗已花近万元人民币,目前许丽娟仍神情呆滞,部份记忆丧失,生活难以自理。许丽娟的丈夫既要照顾有病的妻子,又要照顾上学的女儿,不能外出打工,精神极痛苦疲惫不堪,家庭常靠亲属救济过活。

在江XX犯罪集团的暴政下,一个三口之家,只因许丽娟信仰真,善,忍,在公园炼了一次法轮功,就受到如此巨大的精神伤害和家庭痛苦。呼吁国际社会和人权组织及全世界善良的人们共同努力结束这场发生在中国大陆的迫害无辜的丑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