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办事处恶徒劣迹

【明慧网2003年12月7日】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办事处不法之徒紧随上级指令,卖力参予迫害大法,被市里评为所谓的“先进典型”。恶徒们以各种伪善的面目、软硬兼施,强迫大法弟子写“保证书”、“决裂书”,配合公安送大法弟子去“洗脑班”、劳教所。经常去大法弟子家中骚扰,要挟家属,严重干扰家属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对大法弟子采取明察暗访,利用各种渠道打探信息,伺机下手。并无故骚扰家人,进行株连政策。

在此正告朝阳区清和街道办事人员:法轮大法洪传世界,天象变化不可逆转!江泽民因迫害大法在世界十多个国家被起诉!追随它的高官如北京市长刘淇等多人已在海外被定罪!其他恶徒也在立案追查中,

凭良心你们扪心自问:四年来你们接触了许多大法弟子,在你们的明察暗访中从单位的同事、街坊邻居的口中了解,哪一个大法弟子不是有口皆碑的好人!“善恶有报乃天理”,我们诚心劝善,不要继续做邪恶的帮凶。你们理智的为自己的命运想想,历史上迫害正信的从来都没有成功过,你们应立即弃恶从善,悔过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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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