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中证实大法的故事

【明慧网2003年12月4日】过去我患有多种疾病,1.80米的身高,体重只有108斤,最严重时期,吃什么药都不管用,整天心烦意乱,后来自己绝望了就不医治了,并给妻子写了遗嘱。

97年我有幸得了大法,我用了一天的时间就把《转法轮》读完了,当时我好象一下子明白了许多。在我的大半生中,有很多思考又不得其解的事情在所有现代知识中都没找到答案,可是在大法中找到了,当时我就明白,这才是真正的佛法。从此以后,我天天坚持学法、炼功,仅一个多月的时间身体所有的病症都奇迹般的消失了,心情也好起来了,整个就象换了一个人似的。现在想起来也会泪流不止,真是恩师给了我第二次生命啊。

2001年10月,我在向世人讲清真象中被恶人告密,关进了看守所。在看守所里,我向狱中的犯人洪法讲真象,诉说我们是无辜被迫害的,揭露恶人的造谣和谎言,使他们知道法轮大法好的真象。后来因为我坚决不听从恶警,不写不炼的“保证书”,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同年12月份被送到了劳教所。警察和犯人非常邪恶,他们不让大法弟子相互说话,还让两名犯人“包夹”一个大法弟子,严格限制我们的活动。我想:既然把我关押到这里来,我就要堂堂正正的证实法,我就给我的“包夹”讲做人的道理,讲大法好的真象,告诉他们“天安门自焚”栽赃案全是假的,并且以身作则,关心他们。久而久之,“包夹”(专门负责看管每一个大法弟子的犯人)都被感动了,真正的信任我了,并支持我和同修切磋。他们告诉我说:“你们小点声别让警察听见。”我借此机会把师父的新经文《法正人间预》等背给同修听,直到他们会背,同修们都流出激动的泪水。

2002年5月,为了抵制对我们的非法关押和迫害,我开始绝食。这一下可捅了马蜂窝,狱中就乱了营,大队长、教导员、所长都来找我谈话,想方设法逼我放弃,但都被我义正词严地拒绝了。于是他们要强行给我灌食,在灌食前恶警问我:“你为什么绝食?”我坚定地说:“为证实大法!为讨回公道!为证实我师父清白!”这时恶警歇斯底里地嚎叫着:“灌!灌!灌!使劲灌!”我严厉地对他们说:“你们这是迫害,告诉你们,终有一天你们不承认都不行,这种迫害行为就是你们作恶的罪证。”在灌食时我默念除恶口诀,背诵师父的《洪吟》中的“无存”。第二天给我灌食的那个女警察说什么也不来了。绝食到了第五天,所里决定给我点滴输液,让几个犯人强行把我连拖带拽到医务室,想要把我绑到床上点滴,当时我想:大法弟子的身体都是高能量物质,常人的什么药水也不起作用。我利用点滴的过程向看守我的警察和犯人洪法,讲真象,揭露江集团制造的天安门自焚假象。他们都说:“你们真了不起,你们师父有你们这样的徒弟一定非常高兴。”

绝食后我的身体不但没有虚脱,反而多年的近视眼疾患也奇迹般的好了,我悟到:只要正念正行,师父就会把一切不好的都给弟子变成最好的。打那以后,狱中的警察对我也另眼看待了。

记得刚进劳教所不长时间,我在狱中把师父的《洪吟》都写在纸上,天天都在被窝里背诵,几天后,《论语》《洪吟》我都能背下来了。可是由于犯人的告密,在一次大搜查中把我抄写的《洪吟》搜走了,一个警察说要给我加刑期,并指着我:“不允许你在这里宣传法轮功!”我就坚定的说:“我是大法弟子,我学的就是这部法,我就应该这样做。你们拿走也没有用,我都记在心里了,我没有错,你们想加期说了不算。”犯人们都很为我担心,我平静的说:“他们说了不算,就我师父说了算。”后来这事就无声无息,也没有给我加期。

2002年6月,我们号里又来了十多名大法弟子,而且被安排在严管队里严管,队里的气氛又突然的紧张起来。当时我只有一个念头,不管你再猖狂,也动摇不了我们的正念正行。这时新来的大队长、教导员又找我谈话,我还是向他们洪法,讲真象,揭露邪恶,并告诉他们诽谤佛法的严重后果,最后他们说:“我们再也不找你谈了,你也快到期了,你不给我们‘闹事’就行了。”就这样他们真的再也没有找过我。

一次,教导员让我和犯人每天都得在床上坐着反省,我坚决不配合,班长和恶警就强行拽我,我大声高呼:“大法弟子无罪!”他们拽坏了我的衣服也没有拽动我,只好说:“你愿意坐哪就坐哪吧。”我又开始盘腿打坐,恶警又叫我到桌前的板凳上坐着,我便在凳上继续打坐结印。他们一看我这样坚定,以后就再也不管了。曾经告密的人还对我讪讪地说:“我再也不管你的事了,你愿意炼就炼吧。”包夹犯人还对干扰我的人说:“你们谁也不许干扰他。”在这一年里,每天我都坚持发正念除恶。

一天晚上点名的时候,因我不穿犯人的背心的事,犯人无故的骂我,当时自己没有守好心性,回了他一句不好听的话,被他打了一个嘴巴,我就愤愤不平的找到值班干警评理,当时警察就把犯人骂了一顿并要处罚他。后来自己向内找,悟到我还没有做到忍,想起师父的话:“做为一个炼功人,就得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用高标准要求自己。”(《转法轮》)自己还有常人的争斗心和好胜心没有去掉,后来我主动向这名犯人道歉,这个犯人说:“大法弟子和一般人就是不一样!”

2002年10月3日,我就到期了,可是当天没有接到出狱的消息,我就向内找,是不是自己还有执著没放下,这时我突然想起,我用的被套、褥面都是别人准备扔掉的,被我洗干净后用上了,腰带是班长给的,我要回家了,不是自己的东西都不能拿。晚上,我就把这些东西拿出来放在桌子上留下了。第二天,警察就喊我收拾东西,出去一看是我单位的同事带着车来接我回家。就这样我堂堂正正的走出劳教所的大门。

四天后我就回原单位上班,又继续投入到正法的洪流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