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老城镇派出所张宝那侮辱妇女的流氓罪行

【明慧网2003年12月25日】我是一名辽宁省法轮功学员。1961年出生,已经是40出头的妇女。今天我要将2001年11月23号晚在昌图县老城镇派出所发生的流氓恶警张宝那侮辱我的一幕揭露出来。

2001年11月23日晚9点40,老成派出所人员马兴久、段宝明,突然闯入我家,强行翻东西。只因我不放弃我的信仰,被他们劫持到派出所。恶警李春雷叫嚣:我恨不能一枪毙了你。他们把我的左手铐到一根铁管上,都出去了。大约过了20分钟,又进来两个警察杜宏伟、张宝那,张宝那回身发现门后手被铐的我,贪婪地扑了过来,在我的胸前乱抓,耍流氓。我当时气愤地用右手扒开他的左手,一边身体本能地扭向一边。这个场面在场的杜宏伟都看见了,并制止了张宝那这种流氓行为,随后把他推了进去,杜宏伟也跟了出去。

二十多分钟后,杜宏伟、张宝那二次进来,他们一起走到我对面靠东边放的长条椅子坐下。杜宏伟打电话给附近的食杂店说要买几盒烟,放下电话就出去了。就在这时更难堪的一幕发生了:张宝那象饿狼一样向我扑来,并猛扯我上衣最上端的两个扣子,在我的胸前乱抓,同时狂乱地说一些污言秽语。我奋力反抗并大喊,叫他走开!在我大喊第四声的时候,里间屋里出来一个小男孩(20来岁模样)把张宝那拉扯开,推进里屋。就在这时又进来四、五个警察,其中李春雷谎称不认识那个人(指张宝那),想推托日后应承担的责任。我大声说:“你不要推托,这个人我认识。我在2000年4月14日那天在昌图县看守所曾见过他。”

身为派出所副所长的李春雷,在警察对百姓犯罪时,他非但不惩治犯罪人,反而指手划脚、蛮横无理的指责我说:别瞎叫,将来有你说话的地方。我悲愤交加,跟他们理论:“我没有犯罪,你们为什么这样对待我?光天化日之下,在你们职能部门的办公室,警察在我失去行为反抗能力的情况下先后两次对我施暴、耍流氓!你们到底是一伙什么人。”……我真是欲哭无泪,心在颤抖。

半小时后,来人把我的手铐打开,叫到楼上问话……我的心被刚刚发生的一幕幕惊得无法平静下来,拒绝回答警察马兴久的一切问话。我正言厉色地告诉他们:“我要见你们所长,我要与领导层的人对话。”无奈他们把我送回到楼下的办公室内。

我在寒冷的冬夜里,竟无一丝困意:派出所的警察在平民百姓眼里是保一方平安的,而在派出所办公室内、在众警察面前所发生的事让人不寒而栗,哪还有安全可言?然而,没有人说理,没有人来解决问题。24日黎明,我只好独自走出派出所。

很多“警察”拿着百姓给他们的俸禄,反过来欺压百姓,与土匪流氓无异。在良心和道德遗失殆尽的情况下,反而去欺压迫害崇尚“真善忍”的好人。对于这样的社会现状,我不知道那些尚有良知的警察是怎么看待的。在中国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有多少与我一样只因不放弃对“真、善、忍”信仰的人们,人权被践踏、人格被侮辱,家庭被迫害得支离破碎。年幼的儿女失去了父母的呵护;年迈的双亲失去了儿女们的照顾。你们这样对待善良的人,天理不容啊!

善恶必报是天理。我师父说:“打击善的,一定是邪恶的”。纸里包不住火,迫害法轮功的真相迟早会大白于天下,终有一天我要对行恶的流氓付诸法律程序。


昌图县老城镇派出所
所长:赵新中
副所长:李春雷
警察:马兴久、段宝明、杜宏伟、
流氓恶警:张宝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