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报业集团不法人员迫害本单位职工

【明慧网2003年12月24日】和三普,河南报业集团职工,因他坚修大法,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当地郑州市公安局、610政法委,河南报业集团不法人员多次违法,无故绑架折磨和三普。近日在单位上班时,和三普第三次被绑架到洗脑班。

早在2000年,和三普仅仅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就被郑州金水区公安分局政保科的恶警李新建等前往和三普的工作单位非法绑架,将他押送到河南省第一看守所,日报社伙同公安局勾结,封锁消息,到和三普家中非法抄家。和三普被关押在第一看守所50天左右,后被强行劳教两年,送往郑州白庙劳教所继续迫害。劳教期间他遭到恶警残酷折磨,恶警们用七、八根电棍电击和三普,并对他拳打脚踢,当时和三普左面脸颊皮肤被烧焦,并加期三个月。河南报业集团不法人员无理撤销了和三普副处级待遇。

2002年劳教期满时还不放人,由河南报业集团、市610、劳教所串通,操纵二十几名帮凶,野蛮粗暴地将和三普强行绑架至郑州西郊西流湖晚晴山庄强化洗脑班,非法拘禁5个月。回家后仅仅两个月时间又被金水河派出所的恶警绑架,关押在金水区黑庄拘留所,理由是因全国召开两会,上面给各派出所分配抓法轮功学员的指标。为了完成任务就乱抓无辜,难道召开人民代表大会还怕人民讲真话吗?究竟谁正谁邪,一目了然。

第三次绑架是在2003年12月1日,和三普正在上班时,又被本单位、郑州市公安局610一伙绑架至郑州西流湖强化洗脑班至今。由报业集团的不法官员放出风来说:“是北京来的做转化工作的专家,办普法学习班,时间一个月。”试问普法办学习班就应该违背本人意愿强行绑架吗?你们行为本身不就是违法的吗?现在洗脑班不让亲属与和三普见面,说是“封闭式”的。

河南报业集团的领导为了保全自己的乌纱帽,积极配合公安、610抓捕法轮大法弟子,已经在践踏国法,践踏人权。望你们好好想想自己的所作所为,将来被告上法庭时,你们能不能逃脱罪责?

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有关人员:
总裁:陆国贤
社长:杨永德0371-5795898(办)、5795558(宅)
精神文明办小组成员:
机关党委:陈广霖5795821(办)、5795066(宅)(此人是主要参与迫害者)
组长:赵铁军5795868(办)、5952956(宅)
副组长:王国庆5795756(办)、5795589(宅)
组员:杨冠英5795852(办)、5947776(宅);石晓林5795828(办)、5951801(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