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用自己的眼睛看问题

【明慧网2003年11月4日】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你们好!

当您看到我这封信时,请你们一定要放下手中的其它事情,看看这悲壮的法轮大法——千古奇冤!

我是河南省邓州市某小学教师,也一名法轮功修炼者。1999年4月得法,修炼至今快四年了,我没有组织,也没有领导人,就是抽时间看书炼功。

我们尊敬的李洪志老师叫大家修心向善,道德高尚,同时给我们一个健康的身体。他要求他的学员用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不图名、不为利、处处为别人着想的好人。在无论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来说,都是一件最好的事。如果我们每当遇到问题、遇到矛盾了都向内找,多为别人想一想,那社会将变的多么美好!

为什么非要对这么好的功法栽赃诬陷,不让炼呢?有人说这是中央定的,谁敢反对?毛主席在世的时候,他领导的党中央不也曾把邓小平、刘少奇打成反革命吗?所以很多事情我们也得学会用自己的眼睛去看看真假。其实中央高层领导中有很多领导和家属都炼法轮功,都读过《转法轮》这本书,他们对法轮功是清楚的,只不过在高压下不敢说话而已。

关于电视播放的天安门自焚事件、自杀事件等全是假的,没有一件是真的。就说自焚事件吧,自称炼了多年法轮功的王进东连最起码的炼功坐姿都不对,他是炼功人吗?更可疑的是从自焚到灭火结束一共不到2分钟,而警察一两分钟之内就拿着那么多灭火器、灭火毯对着镜头,而且整个事件发生、发展的录像从各个角度录得那么清楚,这显然是事先安排好的,就是拍戏,因为警察不可能背着灭火器、拿着灭火毯巡逻的。那么“凑巧”?自焚者、灭火者、录像者竟在同一时间、地点、同时出现在一分半钟内?我们尊敬的李洪志老师告诉我们不能杀生,连动物都不能有意伤害,更不能自杀。法轮功学员都没有听说过用自焚来圆满的谬论,都是中央电视台编的,就是为了栽赃法轮功,蒙骗世人。

法轮功起源于中国,这是我们中国的骄傲和自豪,也是全中国人民的福气。可江氏当权者怀着强烈的妒忌把这万年难遇的好事置之不理,却非要置法轮功于死地而后快,并大喊着:“共产党一定要战胜法轮功。”当权者有枪、有炮、有专政机构、有军队警察、有舆论宣传工具,而炼法轮功的据我知道年纪最小的2岁,年纪最大的90多岁,并且人人都手无寸铁,都是政府统治下的一帮子老百姓,怎么能用上“战胜”二字,太可笑了。迫害四年多来,法轮功学员不但没减少,反而炼法轮功的人数越来越多,全世界已经有60多个国家的人民开始炼法轮功。当权者们为什么不想一想为什么?

我要不修法轮大法,我就不会背着我丈夫把闺女给的零花钱偷偷替他交上了公粮款(因为他不修炼,当着村干部的面抗粮不交);我要不修炼法轮大法,我就不会担任三年级语文课兼班主任又兼全校的音乐课;我要不修炼法轮大法,我不会把上边压给学生的“小学生字典”的回扣钱又买成了钢笔还给了学生。我不修炼法轮大法我就做不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因我炼功做好人,我丈夫在当地恶警的压力下也折磨我:用剪刀剪破再上点盐、用绳子勒、用针扎、用脚踢、拳打……并且一边打一边说:“就是不让你做好人;就是不让你说实话。”这些我婆母娘可以做证。以上毒打我都忍了,并带着伤做好饭端给他吃)

亲爱的同学们、老师们,目前我已经流离失所在外,有家难回。因为当地警察要抓我去南阳的“学习班”(就是邪恶的转化班)转化,我就是修炼“真、善、忍”的,往哪儿转化呀?难道让我转到“假、恶、斗”那儿去吗?为了做一个好人我已经进过一次“学习班”和两次看守所了,难道做好人还有罪吗?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你们对这件事一定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要认真思考和对待,不要盲听盲信什么,不要随风倒,因为谁认为法轮大法不好就是在自毁未来呀!您一定要切记:“善恶有报”这是天理,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能抽出时间阅读!谢谢!

一名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