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关于邹刚案的栽赃报道

【明慧网2003年11月2日】1999—2000年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报道了关于哈尔滨邹刚“走火入魔杀人”,我了解到了此事前后的真实情况。

我是一名大陆大法弟子,因在社会上将江氏一伙迫害法轮功真象告诉世人,却被非法抓捕入狱。一名刑事犯人分配到和我同一区,这名刑事犯当初和邹刚曾被关押在同一看守所、同一监室。当时监狱内的犯人因受电视诬蔑报导影响而愤恨大法,唯此人认为大法是冤屈的,他说他亲眼看到的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是如何造假诬陷大法的。为了表达他对大法的同情,他向我讲过如下事实。

该刑事犯人于2000年10月由于刑事犯罪,被哈尔滨公安局关押在市局七处看守所“111”监室,而恰巧邹刚也在此。此时邹刚已被关押一年左右,正等着下判决。当时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正处于疯狂阶段,法轮功的话题在监狱内是个焦点话题,而邹刚在监室内又是焦点人物。当时邹刚自己谈他练的那种功法(他自称是一种佛家功),根本不是法轮功。由于他自己经常出现幻觉,甚至有时精神错乱,于99年7月的一天,在哈市工作单位发病期间,用刀将一处级领导砍死,同时重伤一人,轻伤一人,因此被哈市局七处收押。事隔不久,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记者闻讯而来,通过市公安局预审员找到邹刚问此案,当时听到邹刚说不是炼法轮功的,就利诱、许诺邹刚说:“你的罪肯定判死刑,如果配合我们说是炼法轮功炼的,我们可以保你不判死刑,这算你为国家做贡献。”邹刚一听当即心喜,于是配合焦点谎谈记者,跟他们编导上演了这场栽赃丑剧。

据该刑事犯人说,邹刚在完成其编演后非常高兴和自信,经常在监室内对别人谈这下可好了,有救了,其他人员还羡慕他呢!可是经市局提审调查,哈市检察院把邹刚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起诉,起诉的事实是:由于练某一种佛家功而精神错乱导致杀人(起诉书可到哈市中级检察院查到)。2000年12月,邹刚由哈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判决,仍是死刑,判决定罪称由于炼某佛家功导致精神失常而杀人被判处死刑(判决书可到哈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到)。邹刚空欢喜一场,无知地配合焦点访谈,诬陷大法,最后还是被杀人灭口。

这就是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精心导演的栽赃案的内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