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610凶犯王树春犯罪记录

【明慧网2003年11月13日】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头子王树春自1999年7.20以来在对法轮功的镇压、迫害中,卖力地跟随江XX犯罪。善恶到头总有报。2003年10月王树春做了手术,一个癌变的肾被切除。希望王树春从中警醒。以下是王树春恶行录:

1. 非法抓人打人:在王树春的指使下,恶警或闯入家中、或蹿进单位、或潜入车站、或逼近住处疯狂抓捕大法学员。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拳打、脚踢、棍砸、人格侮辱等种种虐待。有的学员被打的遍体鳞伤,脸部变形。

2. 非法抄家罚款:在王树春的指使下,泰安恶警对坚信“真善忍”的大法学员任意抄家,抄走大量私有财产(自行车、摩托车、金戒指、金项链、手表、电脑、电视机、录音机、放相机、影碟机、现金及大法书籍等)。据公安内部讲,他们抄走的这些物品有些被恶警归为己有。同时,在王树春的指使下,恶警对被非法抓捕的大法学员或学员家人任意罚款,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被强行绑架到洗脑班的学员,每天被罚150--1000元。有的学员仅一次“洗脑班”就被罚款7000多元。许多学员倾家荡产,无法孝敬父母、抚养子女。有的被迫流离失所,或被逼的妻离子散。而这些被罚去的血汗钱,却被王树春及其同夥拿来吃、喝、玩、乐、发奖金等等。

3. 非法停工停薪:在王树春的指使下,一些大法学员被开除公职,停止工作,停发工资。能正常工作的,有的只发生活费,有的分文不给,给大法学员生活造成严重困难。

4. 非法监视监控:1999年7.20以来,王树春指使下属对大法学员长期非法监视、盯梢、跟踪、蹲坑、电话监听,不分昼夜、不定时间的闯入学员家里查看、询问,甚至在学员家里一蹲数日,严重地干扰了学员的正常生活。

5. 非法拘留:在王树春的指使下,恶警对大法学员任意拘留,非法关进拘留所、看守所,剥夺了大法学员的人身自由。有些学员被犯人(恶警纵容指使)毒打,造成了严重的身心伤害。

6. 非法劳教、判刑:在王树春的指使下,恶警随意将大法学员绑架进劳教所,借用劳教所的恶警、恶人对大法学员施以酷刑。被非法劳教的学员,很多人都遭受过恶警各种电警棍的电击,身上伤痕累累,发着焦糊味;有的学员因长期不让睡觉而神志不清;有的因多日被逼坐硬板凳而筋骨受伤、皮肉生疮;有的被昼夜铐在“死人床”上数十天,不能翻身坐立,痛苦难熬;有的被打得昏死过去。有的被吊铐在双人床上、窗棂上,脚尖着地,恶人再用手指扣肋点穴,痛苦异常;对以绝食抵制邪恶迫害的学员,恶警强行灌浓盐水、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摧残学员;同时,不论老少,一律被强迫进行长时间的超负荷劳动等等。由于环境恶劣,加之种种迫害,很多学员生病长疥,身体状况日益恶化。同时,在王树春的指使下,恶警将一些没有任何政治目的、只为救度世人而讲清真象的大法学员视为仇敌,非法判刑,关进监狱。

7. 非法关进精神病医院:在王树春的指使下,有的大法学员在头脑十分清醒的情况下,被强行送入精神病院,进行所谓的“治疗”,强行用药,使学员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8. 扭曲人善良的本性,使人们在无知中犯罪。1999年7月以来,江XX由于变态的妒忌心理,在当时7个政治局常委中有6个不同意的情况下,利用手中的权力独自强行发动了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残酷镇压,并制造了自焚、杀人、敛财等一系列假案、谣言栽赃法轮功、欺骗老百姓。而王树春出于个人私利,指使下属全力迫害法轮功,使许多原本善良的警察和各单位责任人参与了这场对善良的法轮功群众的镇压,从而在不明真象的情况下犯下了很大的罪业。王树春还指使各单位、街道大搞诬陷法轮功的宣传活动,让各界人士包括学生“签名”,使许多善良的群众因受蒙蔽而仇视大法、仇视大法学员。有些人监视、举报大法学员,撕毁大法真象资料,给自己生命的未来蒙上了可怕的阴影。

4年多来,王树春忠实地执行江XX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群体灭绝政策,在他的策划、指挥和直接参与下,数百名大法学员被监视、绑架、拘留,数十名大法学员被劳教,2人被判刑;对大法学员抄家、罚款不计其数。多少大法学员妻离子散、流离失所。自古道:善恶有报是天理,多行不义必自毙。王树春不听大法学员4年多来的善言相劝,终遭天谴,因患肾癌摘除一只肾,这是上苍对他所犯罪恶的惩罚和警告(其实类似报应在全国已成千上万,并且今后将越来越多。泰山区政法委书记孟秀芹迫害法轮功,殃及家人,其丈夫今年10月身患肺癌。)

望所有曾经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从此弃恶从善,铭记古训,切莫以身试天法。如果你曾因不明真象而仇恨大法、毁坏大法真象资料或曾举报法轮功学员,请你尽快了解真象,改变对大法的态度,不再做那些缺德事,这才是真正地为自己好。

王树春电话:0538─8227176(宅)
孟秀芹电话:0538─8259067(宅)(孟系泰安市泰山区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