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转化”标准:你上大街上骂人去,就算你改好了

【明慧网2003年10月30日】我今年41岁,1996年2月1日经朋友介绍有幸得法,开始步入修炼之门。

没修炼前身体多病,村屯认识我的人无人不知。我曾患有绒毛癌,经常化疗,因化疗副作用大,使身体各部位严重受损,还患有胆囊炎、尿道炎、气管炎、关节炎、胃萎缩、肾虚和肝病等,除了皮肤没有好地方。自从修炼法轮功后,按照师父所说去做,按照“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我是一名家庭妇女,就拿赡养老人来说吧,我家原有年近八十的患有呆病的婆婆(现已去世),她共有5个儿女。二十年来,婆婆吃穿等一切生活费用,包括安葬费全部落在我和丈夫头上了。没修炼前心里老是不平衡,时常就和丈夫说些刺耳的话。修炼后,按师父所说的“你们今后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别人,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佛性无漏》),何况是婆婆呢。就这样学法,不断地用高标准要求自己,用法净化自己的心灵,无怨无恨,给家庭生活带来安祥和幸福。不久,我全身的病症全消失了。一切家务都能干了,农忙季节正常下田干活了,丈夫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了。

可独裁者把这一切给破坏了。1999年7.20前任国家主席江XX一声令下,给亿万大法弟子及家人和亲戚带来极大痛苦,就象暗暗的阴云笼罩着每个大法弟子家庭的上空。就拿我家来说吧。1999年7.20开始到年末,当地派出所恶警几次带几个不认识的,每隔几天到我家骚扰,逼我说写诽谤法轮功的话,我坚持不写。因为法轮功是教人向善,使人类道德回升,使亿万大法弟子身心受益,对国家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我就是其中的受益者。我怎么能写呢。就这样,镇政府副书记不让我丈夫上班,威胁我的亲人。

2000年2月26日,当地派出所恶警把我强行送进洗脑班,强制我写诽谤师父和大法的话,不写就不让回家。镇政府副书记和派出所所长等口出恶言讽刺、污辱大法和我们大法弟子。我们大法弟子和它们讲:“我们是在做好人!” 副书记说:“你们都做好人,我们干啥去呀?上级有令,咋整都不过份!要不你就上大街上骂人去,就算你们改好,让你们回家!”洗脑班一办就是两个多月。放我们时被强迫交了所谓的办班费用,还耽误了春耕农时,使我们减少很多收入。回家后,它们还是经常到我家骚扰,强制我们不许串门,不许走亲访友,更不允许上访,剥夺我们人身自由和权利。

2000年12月30日,派出所警察又找我以说点事为由,把我骗到派出所,骗去的还有当地十几名大法弟子。我们被关在一个小屋里,坐在凳子和地上过了一夜,期间单个被它们调出去非法审问。第二天,我们被送到学校教室(学生放寒假),让晚上睡在学生桌子上。可它们值班的怕冷,到晚上又把我们送回一旅店——房间不足20平方米,男女混在一起,其中有十二岁的儿童,有60多岁的老人,甚至还有孕妇,每天24小时被监控,完全失去人身自由,住店费自付,吃饭由家人送。我丈夫下乡不在家,剩下12岁的孩子,自己吃饭都困难,别提给我送饭了。还有的大法弟子是下边村屯的,家离此地十几里甚至二十几里路,吃饭更是个难题,只靠当地镇里的大法弟子两三家支撑着给我们送饭。三天两头我们被非法审问,最后每个人还罚款200元。——这只是因为我们说大法好,说真话。

2001年1月22日,也就是大年前一天,派出所所长把我和另外3名大法弟子,一早没吃饭就被送到县拘留所。我被非法拘留47天,放出来时用房照做抵押,没让回家,又继续送到旅店,男女关在一起,一直到3月20日才放回家。回家后,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被强制天天到派出所报到。

2002年5月,派出所几次找我写字要笔体,按手印(指纹、掌纹),不配合就抓人,给家人带来惧怕和恐慌。

呼吁世界上有正义、良知的人,伸出援助之手,为法轮大法说句公道话,结束江氏犯罪集团对大法与大法弟子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