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在西班牙递状控告江泽民(图)

【明慧网2003年10月16日】法轮功学员10月15日星期三在西班牙国家重罪法庭(La Audiencia Nacional)对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提出刑事控告,指控他迫害法轮功犯有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

据大纪元报道,10月15日上午10点,代表法轮功学员的律师卡洛斯-伊格雷西雅斯(Carlos Iglesias)在西班牙首都马德里向西班牙法院正式提交了对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及610头目罗干的刑事起诉,控告其犯有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提交诉状后,原告和律师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据路透社报道,律师Carlos Iglesias在1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江泽民因为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genocide)和酷刑,今天受到刑事控告。过去4年来,可能是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最大的人权迫害事件正在中国发生。

律师Carlos Iglesias说,控诉的目的是为了停止迫害,保证对法轮功学员犯下的罪行得到应有的惩罚。Iglesias说,自1999年镇压以来,有800到2000法轮功学员被酷刑等所谋害,约有20万人被送往劳教。

15名原告来自中国、美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西班牙,他们指控江罗应对迫害法轮功负责。

原告之一、澳洲公民戴志珍说,她丈夫2年半前被杀害了,仅仅是因为他去北京递一封说法轮功好的信。他因此被中共警察拘留、关押、酷刑折磨,并且被杀害。这名妇女抱着她三岁的女儿通过翻译向媒体作了上述表示。

路透社表示,西班牙法律规定,本国法官有权受理在全世界范围内涉及反人类罪的控告,原告希望利用这一点控告江泽民。接到诉状的法院,其中一名法官是Baltasar Garzon,他因为试图审理前智利独裁者奥格斯托-皮诺切特(Augusto Pinochet)而闻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