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吴学兰的法庭陈述书:穷此一生,永不言悔

【明慧网2003年10月1日】

法官及各位陪审员,以及在座旁听的每一位:
你们好!

我叫吴学兰,女,汉族,33岁,初中文化,家住[贵州省]六盘水市,个体户,我修炼法轮大法已经六年了。今天对我来说不只是一个简单的审判,而是对我们在座每一个人的良心与道德的审判,是一场正义与邪恶的斗争。

今天我站在被告席上,我相信也有那么一天镇压者及他的打手们、帮凶们会[因为迫害法轮功而]站在这个位置上,接受一场历史的审判。江××作为迫害法轮功的发动者,已经被法轮功学员在美国及海外国际法庭起诉了,如同前南斯拉夫的独裁者米洛舍维奇一样,江泽民也必须为其罪行负责。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而已。

一、关于法轮功的立法是不合理、不合法的

1999年4月25日,在北京发生了万人和平上访。起因是天津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无理抓、打,其实此前全国各地都发生了许多次干扰法轮功学员正常炼功活动的事。4.25当天,前总理朱镕基接见了部分法轮功学员,和平解决,人群散去。6月,电视新闻播出了国务院两办通知,称法轮功为合法的全民健身活动。然而背地里一个专案小组——“610办公室”悄然成立。而这个610在日后四年的镇压里传达并执行着独裁者一个又一个毫无人性的密令(什么“打死算自杀”、“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

我们忘不了99年7月,攻击法轮功的宣传铺天盖地,又一次全国性的政治运动开始了。一时间中华大地,红色恐怖,烧书,毁物,抓人,打人,拘留,劳教,劳改……而当时完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江某则早已在出访法国等以国家主席的身份“宣布”法轮功是×教(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是将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之后有了10月份人大的“立法”,而立法过程也是非正常程序。目前出台的所有关于法轮功的法律条文,司法解释严重违背了立法的原则及宪法的规定。很遗憾,我谈不上有什么专业的法律知识,否则,我可以更详尽的论述目前江氏政府对法轮功的镇压,从一开始便是违法的,更是违背天理的。将一群手无寸铁的善良百姓完全推向政府及人民的对立面,并对这群人加以各种方式的迫害,这就是江氏政府四年来对法轮功群众的所作所为。

许多人否定取缔法轮功的政策是由少数当权者炮制,只是因为不敢相信、不愿相信江等人可以因一己私欲,恶毒、专制、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同时也无法相信正常司法程序会为一个人的权势所左右。然而,对于这一点,我想在座诸位比我更敏锐地看到公检法内部存在的问题,那么对法轮功的非正当立法、用典也不足为奇了。

针对法轮功制定的法律、法规本身就令人置疑,又如何作为对法轮功学员审判的依据?另外,法轮功学员只因为修炼法轮功,坚持个人信仰,就被开除党籍、学籍、公职,任意抓捕、劳教、劳改……,又何来法律来保障法轮功学员的权益?那些关于法轮功的法律、法规早已沦为政治流氓手中打人的棍子。

二、电视插播的幕后

2002年3月长春市发生了全国首例电视插播的事件,各方反映不一。对于法轮功学员来说实为一快事,我们仅仅希望的是更多人了解法轮功的真相。有人不理解,也有人举例说明插播对百姓生活的干扰,曰:正看着电视,突然所有台全成了法轮功的专题节目、感到气恼。这一点还望见谅。举个例子:屋子着火了,有人破窗而入救火,屋内人反倒责怪救火人破窗无理。两者不可兼得。难!当世人皆被欺世的谎言蒙蔽,法轮功学员不顾自己可能会面对的冤狱酷刑,一片诚心相告,只为您能从谎言与误解中清醒,我想这份诚挚足以化解气恼了。

我们再看看插播内容

1、自焚真相。2001年的大年初一,发生了震惊中外的天安门自焚。报道称是法轮功的预谋策划。然而太多破绽,太多巧合,太多前后不一的矛盾,正是“不穿帮不是好戏”。回忆一下自焚,我们做个简单的分析:

1)天安门前自焚前所未有,事发突然,而当时居然“恰巧”有央视记者,又“恰巧”拍摄了现场实况的近镜头而非远处天安门监视摄像头的远距离的镜头?且警察立即拿着四、五个大灭火器同时从几个方向进行灭火。一般警车、微型面包中也不过一个中小型灭火器。他们的灭火器何来?答案只有一个——事先预备好的。

2)慢动作分析自焚女刘春玲系一军警用重物击倒。王力雄有本小说《黄祸》是一本颇犀利的政治寓言性小说,刊行了十年了。2001年成禁书。原因只有一个,里面预言地描写了“自焚”。书中描述一晚期癌症女被收买(由公安部长)在天安门前口呼“六四万岁”,说好点燃即灭。最后为了效果逼真,被活活烧死、发人深思。

3)自焚者王进东端坐,可细看其坐姿、手势,并非法轮功的。一个如此“坚定而狂热的信徒”,连我们基本盘腿(双盘)都不会,反而象军人一样散盘,且连我们基本的结印都做错,如何代言法轮功?

4)王进东完整地呼完“法轮大法是人人必经之法”(注意这个河南人京腔十足),一直闲在一旁的灭火毯才派上用场,戏份恰到好处。可惜台词不适合法轮功。后面一自焚未遂者更有卓绝说法“白烟、黑烟”的。佛家讲缘分,大法不是人人能得的,那些牵强的迷惑人的说法,不过骗对法轮功一无所知的人,反正我们没有这种说法。

5)自焚发生后,中国媒体一反常态,第二天网上就有“三男一女天安门自焚”(后改为四女二男,多二个未遂者“戏说自焚”。)中国的媒体宣传机构的定位就是中央的喉舌,代表官方态度,负面新闻不报道,或加以润色,颠倒一下拿出来,层层审批,往往是“后知后觉”的旧闻了,而不到一周就做出“自焚”专题,让人疑心不过是新一轮打压手段,泰国也曾爆出和尚集体自焚,但舆论完全是持同情态度,全责苛政猛于虎。

6)最出洋相的是,自焚戏的导演全无医学常识,几名自焚者深重度烧伤,却同置一屋,不怕交叉感染;而且本应暴露出肌肤,不断涂抹抗炎药,却个个裹成木乃伊,不怕化脓感染。

7)让人惊叹的是“自焚”戏中诞生了一项吉尼斯世界记录:由于气体灼热灼伤咽部,王进东与小女孩刘思影都进行了气管切开术,以保证其呼吸畅通。往往行此手术者二周内无法说话。而仅四天,央视记者采访时,王进东声如洪钟,小思影能给“阿姨”唱歌,跌破医学专家的眼镜。另外记者采访时未穿消毒衣、戴口罩,拿着不知附着细菌的话筒对着怕感染细菌的烧伤者,太特殊了吧。

8)最好笑的是王进东人都那样了,然而他的作案工具——盘坐的腿间的雪碧瓶仍完好,故有人戏称“自焚戏”是由可口可乐公司赞助拍摄的。

以上疑点在后来的“自焚”回顾中均删去了,真是做贼心虚,欲盖弥彰。

自焚抛出后果然达到了镇压者的目的,煽动起全国人民的仇恨。然而清醒者也在问:法轮功傻呀,制造自焚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谁是坐收渔利者?而且法轮功如果讲“自焚”等于升天,怎么后继无人?其实法轮功讲不能杀生,自杀也是有罪的,要珍惜生命。

谎言说三遍就成了“真理”,然而谎言却经不起任何考验推敲,江××不过撒了弥天大谎,在用无数的谎言圆谎。泱泱大国,堂堂国家主席竟使出如此伎俩,令人不耻。今后再有法轮功种种相关报道,小心有诈。其实分辨事实不难,因为真相只有一个,用常理分析一下,用眼睛细看,笑看骗局吧。

2、迫害实例。一张张照片,一段段实录,那是对镇压者所犯罪行的控诉。当看到为坚持信仰而浑身淤血、备受摧残的身体,您能不为之动容吗?迄今为止,有名有姓有据可查的有700多人被迫害致死。而一本海外发行的《欺世谎言》中一政府高官提供的数字翻了几番,为7000多人。而这个数字仍在不断增加中,早已有对法轮功学员的“开枪令”。中国人讲人权,云只谈“生存权”,国情嘛。可现在法轮功的生存权谁来保障?站在我身边的每一位大法弟子谁不曾体会酷刑加身的喘息。身上的伤愈合了,心上的伤呢?

3、与中国国情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全世界60多个国家,法轮功受到外国政府的欢迎及人民的喜爱,同宗同源的台湾已有10余万人修炼,一国两制的澳门、香港也有法轮功佛学会,在座各位旅游时可以留心一下,在许多国家法轮功团体常参加各种艺术节、狂欢节,大法弟子用花车、歌舞表演,各种乐器,载歌载舞,展现法轮功的美好,导人向善的一面。国内国外,同一事物遭遇竟如此不同。

2001年11月19日,35名来自英国、美国、澳、加等国的大法弟子齐聚天安门,在天安门广场打出印有中英文的真、善、忍的巨制横幅,历史的瞬间此刻凝固了!这是共和国开国以来第一次遭遇众多外国人的上访,以后的日子里,陆续有全世界的大法弟子在天安门请愿。99年7.20后,每天都有大法弟子进京上访。而今海内外同心,为你而来,为法轮功而来。加拿大法轮功学员泽农在后来的文章中讲述自己和法轮功的故事,他曾在吸毒、酗酒中麻醉自己,在无法承受堕落生活给他的人生带来的痛苦时,他决定进山隐居。这时他遇到了法轮功。于是象我身边的许多修炼故事,他改变成一个全新的自己。于是他爱上了这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他决定用他“异族的面貌和真诚,唤起中国人的觉醒。”于是有了天安门的请愿,有了高呼中文“法轮大法好!全世界都知道,加拿大知道,美国知道,欧洲知道。”为什么中国人不知道?我们不说谁说,我们不说谁知道?正因为此大法弟子才用心良苦用各种方式让国人知道,包括用电视插播的方式。今天我们依然不悔,而我们所做的一切是对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争取人权的最好诠释。

有人误解说,法轮功不爱国,家丑外扬,江某也口称“反华”,老一套!什么叫爱国?国之蛀虫们,口说爱国,实则干着亡党亡国的勾当。江为讨好俄国人,将相当于100多个台湾的国土拱手相让,讨回个图们江口岸的捕鱼权向不知内中乾坤的国人自夸。这等于承认清政府与俄签定的所有不平等条约,断了子孙后代讨还之路。毛泽东、邓小平地下有知,心寒呐。这就是打着爱国的旗号卖国。法轮功的抗争不是扬家丑,是不在镇压中消亡,是为了存在,法轮功抗暴整四年了。在中共党史中,从国家主席到知识分子谁不是一斗就倒,陈独秀,刘少奇,连邓小平都三起三落。说抓就抓,说打就打,说镇压就镇压,认同镇压就算爱国?我们爱的是有着上下五千年的礼仪之邦,爱的是洋溢着现代文明的自由国度;我们不爱利用国家名誉卖国、专权的镇压者,不爱利用宣传机器造谣诽谤法轮功的政治流氓,更不爱对内迫害法轮功群众的统治者及帮凶,我们怀着对国家、对人民最深沉的爱,讲述着关于正、邪,关于法轮功的感人好事。我们热爱这片土地,在控诉镇压者的同时,我们更希望我们的政府能拨乱反正,还法轮功一个清白。

杜诗有云:“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土皆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呜呼?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若四海昌平,天下太平,真象大明,我一人把牢底坐穿又何足挂齿?

在此我诚告诸位,当你们口中公判法轮功学员时,也请用心感受一下法轮功的真诚面貌,体味我们的真诚,让自己多一份是非分明的清醒。说实话这份特别的陈述我写了一个月,不知怎么写才让人更容易了解我们,这和四年来你们从各种媒体了解的法轮功大相径庭,但我相信用我们的真诚与善意博得你们的理解,余愿足矣。长篇大论只为您能了解法轮功。也给自己一份美好的未来。

无论抗争多少年,我们每一个大法弟子是“穷此一生,永不言悔。”


陈述人 吴学兰
200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