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永昌县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的案例

【明慧网2003年1月3日】张延荣:农民。2001年3月因到北京上访,被金昌市劳教管理委员会非法劳教2年,2002年2月1日解除非法劳教。后被非法判刑12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5年。

秦德新:农民。2001年3月到北京上访,被金昌市劳教管理委员会非法劳教1年6个月,2001年10月22日解除非法劳教。后被非法判刑12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5年。

樊永成:原系金川公司生活服务公司退休职工。2002年2月4日被金川公司公安处非法拘留15天,后被非法判刑12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5年。

胡尚学:原系焦家庄乡兽医站退休职工。99年被开除党籍。于2000年2月24日、12月1日被永昌县公安局非法拘留15天,2001年1月17日、9月5日被永昌县公安局建议劳教2年但未果。后被非法判刑12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5年。

王泽兴:农民。2001年3月到北京上访,被金昌市劳教管理委员会非法劳教1年6个月,2001年10月28日解除劳教。后被非法判刑10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

岳培福:农民,因炼法轮功于2000年1月27日被永昌县公安局非法拘留15天,后被非法判刑10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

褚大义:农民,党员。于2000年1月31日受到永昌县公安局骚扰,后被非法判刑8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

王泽芳:女,农民,于2000年1月27日被永昌县公安局非法拘留15天,2002年2月28日又被拘留15天。后被非法判刑8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

秦吉昌:农民,于2000年1月31日被永昌县公安局非法拘留15天,后被非法判刑7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

王永芳:女,农民。于2000年1月31日被永昌县公安局非法拘留15天,2002年2月28日又被拘留15天。2000年7月28日被拘留15天。后被非法判刑7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