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参议员致法轮功学员的信

【明慧网2002年9月6日】

2002年8月12日

亲爱的(姓名略)女士:

谢谢您就法轮功团体在中国遭到残酷虐待一事与我联系。与您一样,我也关注法轮功学员(在中国)所面临的不断恶化的状况。

几年来,国会不断地表达了它对中国恶劣人权状况的关注。在参议院任职期间,我一直在为确保此问题受到适当的国际社会的关注而努力。正如你所知,中国(江XX)政府取缔了法轮功,许多学员遭到监禁,联络人受到迫害。中国(江XX)政府还在不断地、系统地剥夺法轮功学员基本的,并得到国际公认的权利和自由。作为一名与您有共同忧虑的人,我曾多次与国务院联系,敦促我们的政府向中国官方表达我们对此事的关注。在您的建议下,我再一次联系了国务院有关官员,向他们转达了您对法轮功学员处境不断恶化的担忧。一旦得到答复,我将尽快转告您。

就国会所采取的行动,我想确认您已了解到,众议院最近通过了第188号决议案。这一议案表达了国会要求中国政府应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的意愿,现已呈送参议院外交委员会,我也是这一委员会的成员之一。这一决议鼓励美国政府在一切适当的场合敦促中国政府释放被拘禁的法轮功学员,停止对所有的良心犯进行残酷的,非人道的虐待,并允许法轮功学员追求自己的信仰。此外,这一立法呼吁美国政府调查中国(江XX)政府对在美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骚扰的行为。您放心,如果负责制定委员会议程的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同意在第107次国会上讨论这一立法的话,我会参考您的建议。

您对此重要议题的观点使我受益良多。希望您能够毫无顾虑地就您所关注的或所感兴趣的任何事情与我联系。

致以最美好的祝愿。

诚挚的,
美国参议员
保罗.萨尔本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