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部份大法弟子被绑架勒索的案例

【明慧网2002年8月29日】李庆珍:女,44岁,黑龙江省大庆钻技公司固井队家属,家住大庆八百垧。2000年公司强行逼迫修炼法轮功的人交保证金5000元,不交就不让上班,同时扣押身份证达一年之久。2001年4月28日李庆珍与同修一起去明水县向世人讲真相,连人带车全部被明水县公安局扣押,最后车被明水县公安局没收。李庆珍于8月二十一日被批捕,同年十月被非法判刑七年。李庆珍不服判决,但上诉后被无理驳回。在被非法审理的过程中,枉法法院还不许找律师辩护。另外几位大法弟子都被非法劳教。在没收车辆时,还有800多元钱、一部手机、二部传呼机均被恶警没收。

石晶,女,32岁,黑龙江省大庆市乘风庄1—2—204。2000年10月我去北京上访,在山海关被截回,非法行政拘留15天,出来后又被单位非法拘禁,直至2001年1月。因我强烈抗议这种非法拘禁,拒绝保证不进京上访,又被单位、派出所送进拘留所,9天后被送到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2001年7月16日,我再次进京上访,打横幅被抓,拒绝说出姓名住址,被前门分局警察毒打审问2个小时左右,期间几次被恶警掐脖子透不过气来,用拳头打,用木板打,用脚踹,揪着头发在地上拖,把头往墙上撞,打嘴巴子,打得我行走吃力,身上青紫一个月后才消去。后被电脑查出身份,送至太阳岛宾馆,又因拒绝配合做记录,被驻京办事处的人打得鼻子流血不止,后被接回本地关进看守所32天,拘留所22天,期间共绝食47天进行抗议,被辱骂,被强行灌食迫害(在看守所期间,因拒绝报号,管教又授意犯人对我和另一名不报号的学员进行殴打),后又被非法判劳教两年,因检查出身体不适而保外就医,单位、派出所又联合起来制订出对本人保外就医期间的非法管理规定,迫使家人签字,单位、派出所盖章,本人拒绝配合,警察对我进行威胁,最后我被迫流离失所。2001年12月下旬,去一个同修家,被邪恶非法抓捕,关押在市看守所,绝食抗议非法迫害一个多月后被放回。2000年10月大庆市乘风庄派出所宋东安没收我的电脑、打印机各一台(折合人民币九千五百元)。2001年2月开始,大庆市供电三分公司万其红扣本人工资(部分)。

徐世玲,女,38岁,采油七厂5—12—2—201。2000年6月19日进京上访,被驻北京办事处610办公室带回并勒索3100元,6月22日返回大庆,在大同分局被提审,大同政保科长王淑华威逼恐吓,无济于事,便提出用电棍(因持电棍人不在)并未得逞,而后又连哄带吓。我始终心不动,王淑华无奈而告终,当时王淑华想抬手打我耳光,我用严肃眼神和善面面对她,她欲打又止。从早到晚我们没吃上饭。下午3点我和王风梅被送往大庆市看守所非法关押。2000年11月25日晚,我和几位大法弟子在王国军家中偶遇,准备次日去看进京上访被带回关押在大同看守所的大法弟子。我和丈夫(石亚臣)刚到王国军家,派出所民警袁守义、交晓东接着到达(时间大约是晚上8点)。我们不听其摆布,王国军先冲出家门,石亚臣也出门走了,警察袁守义气急之下把师父法像和法轮图等从墙上扯下,摔在地上和沙发上,像框和玻璃碎片四溅,吓得孩子直哭。随即联系其他人和车辆,把我们七人非法关押在派出所到次日中午12点左右。2001年2月27日大同公安局副局长和政保科科长王淑华来七厂与派出所非法提审大法弟子20多名。关于警察调查2000年11月19日法会一事,我不接电话,警察到我家不开门,后因自己的执著心放不下,下午去派出所就因为我说个“炼”,就再次被非法关押。大同公安局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局长便在空白拘留证上先签了字,我就再次被非法关押达31天。2000年6月22日被大庆“610”办公室与南垣公司勒索10130.5元(其中有5000元押金)。2001年2月27日被勒索伙食费300元。2001年4月4日被南垣实业公司的李玺勒索20000元。(从买断工龄的钱中直接扣除的)

李海,男,39岁,大庆市第六十四中学,家住大庆乘三村4—02—8—4。2000年4月20日单位有炼法轮功的人进京上访,单位怕他也进京上访就将他非法办洗脑班一个月,每天有四人二十四小时看着,吃住在单位,不让他回家,不让他给学生上课,没有人身自由。2000年6月18日他参加集体炼功,被抓捕后送萨区拘留所非法关押56天(拘留证上只有半个月的时间。)绝食抗议非法关押,绝食的第四天被放回。回家后的第二天就被六十四中的书记李洪新强行送到大庆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办的洗脑班,每天被强迫看诬蔑法轮功的材料,有专人看管,没有人身自由,十八天后才放回。每天食宿费用近200元。9月2日回到单位上班,不让上教师岗,强迫做清扫工,并给待岗处分。2000年11月买断工龄。2001年5月11日因参加法会被坏人举报,被迫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2002年4月18日又被非法抓捕关押在大庆市看守所,绝食抗议一个多月,期间出现肾衰竭症状,排尿困难。目前他仍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市看守所,已被检察院批捕,邪恶之徒正图谋对其非法判刑。2000年4月20日至5月20日在单位办班期间被六十四中的李洪新勒索1200元(做伙食费)。2000年6月18日被萨区拘留所的郭所长勒索175元。2000年8月11日至9月1日被大庆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的张成勒索3186元(食宿费)。2000年9月2日至2000年12月末开待岗工资,每月工资、奖金被扣发大约800多元(原来每月能开工资奖金一千四百多元,现在每月只能发将近600元)。2000年6月18日至2000年9月1日的工资奖金全部被扣发。2000年教师节的奖金800元、年终的兑现奖一千多元全部被扣除。2001年2月21日被大庆第六十四中学的书记李洪新勒索7271.20元(买断公积金)做押金。2001年6月份补发的买断钱大约5000元左右(每年400元,12年零八个月的工龄)被扣发。2000年岗位工资普调每月25元没给长,稳产津贴每月10元没给长。他的身份证被扣押直到买断时用身份证才要回。但后来派出所又几次要他的身份证未遂。

李荣芬,女,52岁,客运公司退休办,家住大庆乘新三小区3—10。2000年4月进京上访,被单位接回由建华派送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期间受体罚蹶着5个多小时。2000年11月进京上天安门证实大法被大庆驻京办事处接到太阳岛宾馆,单位去二人接回途中一直带着手铐。由建华派出所送到拘留所非法关押半个月,又转到萨区拘留所收容二个月。后绝食抗议非法关押六天后被放回。但被勒索了600元的伙食费。2000年7月份单位让交一万元押金,因不交,工资停发12个月,至今仍有6000元被非法扣押。身份证一直被扣在派出所。2000年4月被管理局综合治理办公室的山松勒索1000元。2000年11月被大庆驻京办事处勒索2635元。

王燕(彦)香,女,64岁,运输农工商管理站,家住乘风6—10—3—301。2000年6月9日进京护法,被接回后送拘留所非法关押半个月。2000年6月12日被运输农工商的相淑芬勒索4632元,被大庆驻京办事处的山松勒索2800元。

李宝珠,女,37岁,大庆市第六十四中学,家住大庆乘三村4—02—8—4。2000年6月18日参加集体炼功,被非法抓捕后送到萨区拘留所非法关押56天(拘留证上只有十五天)。绝食抗议非法关押,绝食的第四天被放回。回来后的第二天被第六十四中学的书记李洪新强行送到大庆石油管理局教培中心办的洗脑班半个月。每天有专人看管,没有人身自由。强迫看诬蔑大法的录像和资料,强迫写“认识”。每天的食宿费用近二百元。2000年8月29日回到单位后不让上教师岗,强迫做清扫工。2001年3月份教培中心搞“签名”活动,拒绝签名,被以劳教相威胁。后被增加工作量。2001年5月11日参加法会被坏人举报,被迫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2000年6月18日被萨区拘留所的郭所长勒索175元伙食费。2000年8月15日至8月25日在教培训中心办班时被教培训中心的张成勒索1686元的食宿费,同时被张成勒索一万元的押金。非法关押期间及办洗脑班时(二个多月)工资奖金(近三千元)全部扣除。回到单位上班后给待岗的处分,原来是待岗三个月,后被延期。从2000年8月29日——2001年5月11日一直开待岗工资,原来每月能开一千三百多元的工资,最后只能开回将近600元(岗位工资全部扣除,另外教护补贴、科技津贴、奖金等也全部扣除。每月扣款合计大约800多元。)2000年教师节兑现奖金800元及年终兑现奖金一千多元全部扣除。从2001年5月11日至现在工资一分钱不发。2000年岗位工资普调每月25元没给长,稳产津贴每月10元没给长。其身份证一直被非法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