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社:法轮功就有罪判决提起上诉

【明慧网2002年8月18日】

图片:法轮功学员8月12日在香港绝食期间打坐,要求北京(江泽民)当局停止镇压这一精神运动,并保护香港特区的自由。路透社/Kin Cheung

路透社2002年8月17日香港报导-法轮功精神团体星期六说他们对16名学员在香港被判罪一案提出上诉。该判决使人们担心特区土地上的个人自由正受到威胁。该全球性运动在香港的发言人简鸿章说:“我们坚决要求一个公平的判决。”法轮功决定将对法院判决提起上诉。该判决认定16名学员在一次抗议北京的活动中阻碍了公共交通。

简告诉路透社记者,被告律师已向一名法官提出上诉,要求在终审上诉法庭进行审理。

简说他们同时还请求在上诉期间暂缓对每位学员的1300港币到3800港币的罚款。

人权人士说根本就不应该提出这些指控。他们担心香港会以法轮功为借口加速制订香港基本法所要求制定的反颠覆法。

1999年中国(江泽民)禁止了法轮功,……。法轮功在中国统治下的香港和邻近的澳门仍属合法。

香港最大的英文日报《南华早报》说,政府对法轮功的处理是有政治动机的,它进一步表明了政府对民权运动变得更加不宽容了。

《南华早报》在星期六的社论里说:“当判决受到质疑并提起上诉后,需要冷静的头脑。”

融合了道家和佛家思想的法轮功创立于1992年。法轮功称在中国有1亿学员,并在50多个国家中吸收了学员。

这16名在香港被判罪的人士包括四名瑞士人,一名新西兰人和二位从香港移居到美国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