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恶有报是天理(小故事两则)

【明慧网2002年8月1日】执意参与迫害 村委委员连遭恶报

陈金汉,男,65岁,于河镇韩家村村委委员。自1999年7.20邪恶打压法轮功以来,一直追随江泽民犯罪集团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监视大法学员,揭撕、涂抹大法条幅。有学员多次告诫其不要这样做,会遭报应,他不但不听这善意的劝说,反而把大法学员告到了镇上。2001年正月十六赶集(中国农村俗成的定期举行的买卖贸易集会)的时候,陈金汉平地上翻车砸断了一条腿。但他对遭到的报应仍执迷不悟,一瘸一拐地继续做迫害大法的事,结果在2002年正月十三日晚死于村委,遭到应有的报应,彻底断送了自己可能走向光明未来的机缘。

山东潍坊市坊子区恶警王全峰手机号:13953665001

焚天书 遭现世报

2002年春天,吉林省农安县鲍家镇烧锅村村支书李某得知本村一法轮功学员有《转法轮》,就去硬要回家,之后把《转法轮》和另一本大法书籍焚毁。结果现在恶报临头——他得了一种从没得过的病,抽疯,现在已发病多次,而且经常头疼不能入睡。据其家人讲,此人必须借酒才能入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