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城市大法弟子徐有芹、臧殿龙正告410和610凶犯:不许诬陷好人

【明慧网2002年7月9日】我们是黑龙江省双城市大法弟子。自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以来一直严格以大法的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处处为他人着想。我们于1999年7月25日依法进京为法轮功问题上访,从此双城市政府便开始了对我们的迫害。610恐怖组织、派出所和单位经常上门骚扰,四处抓捕我去洗脑班。2002年4月19日再次非法通缉我和大法弟子臧殿龙、铁俊英,并在电视上公然造谣说我们三人是监狱的逃犯并且杀人,此种诽谤真是邪恶至极!

修炼法轮大法是有严格的心性标准要求炼功人的,对于杀生问题李洪志师父在《转法轮》第七讲229页有明确论述:“杀生这个问题很敏感,对炼功人来说,我们要求也比较严格,炼功人不能杀生。不管是佛家、道家、奇门功法,也不管是哪一门哪一派,只要是正法修炼,都把它看得很绝对,都不能杀生,这一点是肯定的。因为杀生后出现的问题太大了,我们得跟大家详细地说一说。杀生,在原始佛教中主要是指杀人,这是最严重的。到了后来,把大的生命、大的牲畜或者是稍微大一点的生命,都看得很重。”

炼功人不能杀生,这是所有大法弟子都遵从的法理。所以所有宣传大法弟子“杀人、自杀”的都是造谣陷害。

在此正告哈尔滨恐怖组织410专项斗争委员会(专为迫害法轮功而成立)和双城市610凶犯张国富等人:我们将向国际社会起诉你们的犯罪行为,你们必须为你们的诬陷行为负法律责任。

大法弟子 徐有芹 臧殿龙
2002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