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散布仇恨和诽谤的海外媒体是维护人类道德和尊严的正义之举

【明慧网2002年6月12日】利用媒体构陷及造成强大的宣传攻势,是江氏集团视为迫害法轮功的利器。随着法轮功在国际上的迅速发展,这一“利器”也从大陆掷到了海外。在中共驻外使馆的收买、操控下,近期以来,《华侨时报》、《星岛日报》、《侨报》等海外华文报秉承其意,恶毒诽谤法轮功,成了江氏迫害法轮功的吹鼓手。

新闻报导应秉持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这是作为新闻媒体应有的职业道德,但上述报纸却自践灵魂,公然置事实于不顾,大量刊登诽谤、栽赃法轮功的文章图片,欺骗不明真相的人们,挑起公众对法轮功的仇恨,同时严重损害了法轮功学员的名誉,侵犯了他们的信仰自由和公民权,干扰了他们的正常生活。为了正视听、保障法轮功学员的正当权益,加拿大、美国的法轮功学员前往报社澄清事实真相,并对《华侨时报》、《星岛日报》、《侨报》提出诉讼,以诽谤罪将其控上法庭,要求公开道歉及物质与精神赔偿,此举完全是制止恶行、维护社会稳定的正义之举。

而中共官方喉舌却将此诬蔑为“法轮功干扰、围攻海外媒体”,指称法轮功学员的控告是“博取知名度和支持率”,但无论再怎样颠倒是非、信口雌黄,都改变不了原本真实的一切,使尽人皆知其对法轮功真相将大白于天下的极度恐慌之心。

明眼人都知道,由于江氏集团将镇压法轮功的腥风血雨刮到了海外,中共使馆有目的有计划的进行了一系列犯罪行动,如操纵中文媒体肆意诽谤法轮功、破坏海外法轮功的合法活动,或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人身攻击、私闯民宅、电话窃听、威胁恫吓等骚扰,都直接侵犯着法轮功学员应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因此,法轮功诉诸法律手段状告中国有关部门及某些中文媒体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邪恶势力,卫护良善者的正当权益,是势所必然的正义行动。法律应是以道德为基础的维护正义的共同守则,如果允许诽谤、煽动仇恨和侵犯他人公民权的行为,岂不是对人类道义及尊严的摧残?

几年来,江氏集团动用了整个国家资源,制定了一系列血腥政策,都无法“消灭法轮功”,而其对人权的践踏和实行的国家恐怖主义,已经遭到国际社会的一致谴责。而发源于中国的法轮功在世界弘传之广,荣获褒奖之多,已足以证明法轮功对人类的贡献,并使海外华人为之自豪。法轮功学员坚持信仰的不屈、即使承受迫害也坚持和平非暴力的境界,及获得身心健康、道德升华后对国际社会起的促进作用,更是有目共睹的不争的事实。

海外中文媒体,在是非善恶面前,希望你们作出明智的抉择。跟随江泽民之流,助纣为虐,打击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才是真正的害人害己,屈从专制淫威,丧失正义感和社会良知,才是真正的可悲。无数事实已经证明,在一切法则之上的是道德法则。一意孤行、恶事做绝者,必将逃不出道德法庭和历史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