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捕一个法轮功学员赏3000元 罗干逼迫广东省迫害法轮功

【明慧网2002年5月27日】广东省消息- 近日各单位保安系统传达文件,抓捕一个法轮功学员可得3000元报酬,来自其他渠道的消息亦证实广东省对法轮功迫害越来越严酷。

据了解,这份文件来自江泽民和罗干的内部“指示”,旨在用金钱来刺激保安人员抓捕法轮功学员,文件说,只要抓一个“还在炼法轮功的”就可奖励3000元。

记者打电话到广州公安局查询,对方追问记者从何处得知此消息,并表示“还是别说了”。

另有消息,广东某大学不久前传达上级文件,要求教工加强学习抵制法轮功“渗透”,而出国人员则被要求作出“不接触法轮功”的保证。

据了解,在法轮功被镇压之初,广东曾有“法轮功绝大多数是好人”,“在广东不判一个”等说法。在江泽民2000年二月到南方视察,批评广东对法轮功“镇压不力”之后,广东开始加强对法轮功的迫害。2000年二月广东劳教了第一批法轮功学员,其中包括胡锦涛的大学同班同学张孟业。2001年初,广东“610”机构成立、开始大批抓捕,绑架法轮功学员。

知情人透露,原广州法轮大法辅导站负责人之一,原总后宝利集团南方房地产公司副总裁赵敬安,即是被特务在办公室藏放200份法轮功资料,尔后被公安以此为由逮捕的,广东警察用类似手法抓捕了大多数原广州法轮功总站负责人。

据悉,仅珠海自2001年元月到春节就有上百名学员被抓,三水劳教所强制洗脑班已关押了800余名被绑架来的法轮功学员。另外,2000年后,广州沙河收容所和白云精神病院一条龙作业迫害法轮功学员,沙河收容所用电棒、辣椒水折磨学员,把坚定者送白云精神病院,多人被迫害致死。

资料显示,到目前为止,已被证实的广东死难法轮功学员已达到10人。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6/4/227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