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心得中引用法的个人认识

【明慧网2002年5月1日】在听师父的讲法录音时,好象是广州讲法,在讲到婴孩时,师父说(大意):婴孩很调皮,他也有能力,有时他变化出摩托车的车身来,拿两个法轮安上去当摩托车的轮子,骑着玩儿。

师父在《转法轮》第五讲中说:“这个法轮图形是宇宙的缩影。”在第六讲“心一定要正”中又讲:“我告诉你,那法轮比你生命都值钱,他是一种高级生命,……”

因为当时理解不了,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就一直难以接受:法轮是那么神圣了不起的,那婴孩怎么能把它当车轮子用呢?

后来渐渐地明白,虽然婴孩把法轮当车轮子用了,但他却没一点儿对法不敬的问题,因为他就是那个境界中的生命,就是那么纯净,天性又好玩儿。

我们在写文章时,也是这样,谁都想把文章写好,谁都不想让法受损失,在引用师父的话时,我们都是本着对法负责、对后人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慎之又慎的。如果是在这样的心性境界下,我觉得引用师父的话时,怎么引用都不会有问题。

师父在《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讲法》中讲:“因为法是圆融的嘛,他整个是贯穿在一起的,你怎么看他都能够解释。正过来看,反过来看,从中间看,无论采取什么办法,怎么看这部大法,他都是能够贯通在一起,都能够互相解释,都能够互相起到一种连带的作用,这就是大法圆融不破的因素。”

我有过很多这样的感受,我在读心得文章时,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都是一字不落地仔细地读一遍,在读的过程经常有所领悟,这种领悟往往与心得可能没有太直接的关系,但却与我修炼中的当前状态密切相关。毕竟是法,用引号引住的一个标点那也是法,同样有无限的内涵。

“问:我很想弘法,但有时担心自己做不好,不小心会破坏大法,怎样把握?
师:谈你自己学法的体会。别把法当做你自己的话,别曲解法去讲,谈你自己的体会。你怕破坏法可以这样谈:你说我从这个法中体会到什么,怎么样。你再加上一句话说,这个法里边的内涵非常的大,这只是在我这个境界中现有的体会而已。这不是破坏法。或者你讲老师怎么说的,你叫他自己去认识。这都不是破坏法。你要是把我讲的话,当做你的话去跟别人讲,无意之中在起到一个不好的作用。那么有的时候别人也把自己的观念加到法中去,他这句话是这么回事、那么回事。他这一解释可坏了,他不就是乱解释法了吗?其实法有很深的内涵,他根本解释不了。你只能说:我认识到法还有这样的内涵在里面,还有更高的内涵。这都没有关系。”(《在北美首届法会上讲法》)

文章和谈话之间也就是一个书面语言和口头语言之间的关系,我觉得师父的这段法对于我们写文章(如何引用法)也有同样的指导意义。

在我们写文章时,有时是先引用师父的话,然后说我从中悟到了什么,这样行;有时会先讲我们悟到了什么了,然后引用师父的话,其本意也不是用师父的话来证明自己是对的,那意思就是我所悟到的这点理是从师父的这段法中悟到的,这样也行。不管是哪一种情况,我们在读到同修的文章时,都不是被动地无选择地认同作者的认识,我们都会用法来衡量。

在我们写文章时,有时只是引用师父的一句话、几句话,甚至有时是半句话,在引用时,为了上下文的连贯、通顺(同一句话在原来的语言环境下是顺畅的,换个语言环境时,可能就需要做适当的调整才通顺),就有可能对关联词等做一些适当的调整。如果是在能保证不曲解法、又不让人误解的前提下,这样做也不能算错。

个人认识,不妥之处请功友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