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的感觉真好──我的中国之行(译文)

【明慧网2002年3月2日】为了帮助挽救被中国江泽民当局欺骗蒙蔽的无辜生命,2002年1月21日我去了中国。我没有心思和精力去考虑自己可能面对的生命危险,我的心中只有对中国法轮功弟子的勇气和大忍的敬仰。在两年半的时间中,面对着毫无人性的迫害,他们不畏生死,正气凛然地维护“真善忍”大法。在心灵深处我感受到了他们所作的一切,我想将自己在“紧急救援在中国被迫害的法轮功弟子,法轮大法真相步行”活动中得到的鼓励、支持和美好祝愿,带到中国与中国的法轮功弟子分享。

我知道我只能亲身将这个好消息带入中国去鼓舞我的同修们。因为中国江泽民当局封锁了消息,真相很难传入中国,也很难从中国传出。

从葡萄牙到土耳其,在五个月的旅途中,我们访问了欧洲南部的14个国家和30多个城市,无数热情洋溢的心和我们同在。在加拿大北部我们从Yukon走到Inuvik还经过了北极圈。在这段行程中一个小城Inuit的市长谴责中国当局对法轮大法学员的折磨迫害,这位老人发表了这样的声明:

“人生存在这个地球上不是为了折磨别人,这一切迫害必须停止。请告诉每一个人,加拿大人支持和平善良的人。”

无论我走到哪里,我告诉每一个人法轮大法弟子是和平善良的人。我总是将功法展示给他们看,让他们自己感受这种平和。

我希望提醒中国人民,法轮大法根植于古老的中国文化。他们令人尊敬的祖先曾经修炼并遵循“真善忍”。我猜想回到远古他们知道这三个字是生命的核心。

我希望告诉中国人民,他们被江泽民政府的谎言欺骗了,因此他们被迫在这场迫害中作恶。迫害必须停止。

正念清除一切邪恶的干扰

出发到中国去之前一个星期,我给我的儿子通电话询问他的建议。他很担心。我告诉他去查一查自己的内心,多读书学法。我告诉他自己经常阅读师父的最新经文。

但是放下电话后,所有对我说过的不好的事情在我的心中一次又一次地出现,我失去了信心。怀疑、迷惑、不足、恐惧、回家的渴望,还有由于参加这次步行错过的聚会和节日,我开始想家,我的身体开始发抖。我喊道:“啊,师父,这就是所谓的掉下来了吗?”我的手颤抖得无法拿住书,我一遍又一遍地背诵“论语”和“心自明”。在最深处一个细细的声音开始重复“我是一个修炼者,我是一个修炼者”。我记起师父说过的“你身边发生的任何事情都是好事……”我重复着“船翻帆断……泥沙淘尽……”然后我记起了更多的师父的话“我的法身什么都知道,你想什么他都知道,什么他都能够做。你不修炼他不管你,你修炼一帮到底。”(《转法轮》)一瞬间我的身体停止了颤抖,泪水夺眶而出。我发誓自己做一个真正的修炼者。我开始感觉到温暖,思想变得清晰。我开始发正念,清除一切邪恶的干扰。

思想清晰了,理智和智慧也随之而来。佩戴着这个条幅在全世界这么多国家得到了尊敬和荣誉之后,我怎么能为去另一个国家感到害怕呢?我意识到这不过是邪恶的无力的干扰。我清除这个想法并想它死,它就象师父讲的那样消失了。

我知道自己已经踏踏实实地修炼了4年了。我知道自己即使在最痛苦的过关中也没有放弃对法负责。我回想起每一我曾经介绍过大法的人,每一个我捐过书的图书馆,每一个我亲自开始的炼功点,所有我做过的介绍班,所有讲述我如何在法中进步以及修炼后得到平和宁静的演讲稿。我知道读书一直是我最重要的事情。我每天5点钟起床读书,每一次看到新的法理时的快乐让我微笑,我为这一天将展现给我的法理感到激动。这对我永远是一个惊喜。我内心深处真正的自我在法中平静下来,我明白自己会去天安门广场证实法,因为我是大法的真正粒子,现在是我无畏地走出来让邪恶看到我,让他们为我所代表的宇宙真相而害怕的时候了。

当中国江泽民当局下令根除法轮功,15位女大法弟子在6月份在劳教所被虐杀,10位男大法弟子在7月份又被折磨致死的时候,我曾经作为一个大法弟子走出来,到中国领事馆门前300小时抗议。

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必须立即停止,我重新预定了机票,打点行李,并保持正念。当地的弟子们在知道我的计划后也尽力帮我。我将《转法轮》用白色封皮包起来以便我可以在任何地方安全地阅读他。我在一天内读完了整本书,感觉自己象被包在一个金色的壳中。当我应该出发的时候,我非常平静并且处于一种自然的祥和心态。我知道我做的是对的。

在天安门广场歌唱“法轮大法好”

在飞机上,每当我的神经开始活跃的时候我就清除邪恶。去中国的一路上,我觉得自己好象是在法中漂游。我遇到的每一个中国人都很帮忙。中午的时候我抵达北京。我走到了紫禁城和广场,象其它游客一样照相。阳光明亮温暖,欢迎我的到来。街上的行人也对我喊“欢迎”。我知道他们在我身上看到了法。而后我回到旅馆炼功读书,并将红白相间的SOS条幅缝到了我的套装的上衣上。

2002年1月23日早上,我炼完了功读完了书。我已经将“紧急救援真相步行”的条幅缝好了,并将条幅的一角放入我的上衣口袋,系上了上衣纽扣。当我走向天安门广场的时候,每一个人都对我微笑。那是一个美丽的温暖的晴天。很多人走过我身边,要求同我合影,我表示同意。在天安门广场我同每一个人合影留念,也用我自己的照相机拍下了照片。我原打算1点30分的时候开始我的步行计划,但是有人告诉我会有人在两点开始,所以我决定等他们。1点30分的时候很多游人都带着照相机,但是两点的时候却看不到照相机了。我想起了师父讲的随着大家一块走出来,但是没有人的时候他自己溜一圈就回去了。我看了看四周,穿着绿色长外衣的警卫正在换岗,他们正在换手套,我对自己说我还没准备回去呢。

我必须把我走过的所有国家的祝福送给中国人民。我脱下外衣放在地上,开始唱“法轮大法好”。我没有忘记歌词,我不停地走来走去在国旗前唱歌。穿着绿色外衣的警卫经过的时候看了看我,但是什么也没有发生。直到一群一直看着我的大约100多中国人中的一个人说“法轮大法”,于是一个便衣走过来看。他不停地问,“法轮大法?法轮大法?”我唱起了“法轮大法好”,他抓住了我的手臂开始将我向广场的中央拖。有人跑向他,这个人停下来抓住条幅往下撕,大约猛撕了7下才将条幅撕下来。我一直唱着“法轮大法好”。他抓住我的手臂将我拖回开始他将我拖离的地方。我的声音更大了。他试图将我的手臂拉下来,他一次次地用力但是还是无法将我的手臂拉下来。他仅仅说了句“法轮功”然后就放弃了。我对他微笑并一直唱“法轮大法好”。

必须尊敬这个条幅

我仿佛有令人难以置信的力量。他发现了一辆停着的警车就将我推进车内。司机开始开车,却突然熄火转了一个大圈。当时我想,哇,正念的威力好大呀!警察从一个背着照相机站在那里的摄影者手中拿走了一张身份卡片,就向警察局开去。他们示意我进入一个房间坐在一把椅子上。很多警察挤进房间来看我。有人走过来拿起条幅将它放在地上摊开来,他看着条幅并用他的脚移动他。我站了起来。所有的警察都用中文向我吼。我对他们摆摆我的手指然后指着条幅说:“你将那条幅放在这张桌子上。”我重复着说:“你将那条幅放在这张桌子上。”

我告诉他们必须尊敬这个条幅,他走过了14个国家,在每一个国家都受到尊重对待,他们也必须要尊重他。他们拿起条幅轻轻地将他放在桌子上。我坐下来不停地发正念。我告诉他们紧急救援和这个条幅代表的意义,并告诉他们我到那里去是要将鼓舞、支持和美好的祝愿带给中国的所有法轮功弟子,因为全世界的人都为他们为“真善忍”挺身而出的行为感到骄傲。

在警察局讲真相、揭露邪恶

很快他们将我送到了一个更大的警察局。在这里一个高级女官员和一个翻译问了我3、4个小时的问题。

她说我破坏了中国的法律,必须受到惩罚。我说除非我有律师,否则我没有什么可以说的。然后我拿出我的书《转法轮》读了起来。这位女士说她想让我多了解中国文化并问我能否听她讲。于是我听她说什么。她说我违背了中国法律,所以要受到惩罚,就象如果我在加拿大违法了法律一样。我告诉她,你们的法律伤害了无辜的人,并强迫一个人将另一个人折磨致死。在加拿大我们没有伤害无辜百姓的法律,也没有命令人将别人折磨致死。我说你们的法律不仅把百姓推到对立面去,将他们折磨致死,而且这个坏法律还不允许人们探访自己的父母。怎么可能有人遵守阻止人们探望父母的法律?你们是不是还有法律阻止空气的流通、阻止阳光、阻止人们呼吸或者阻止你自己心脏的跳动?你们阻止不了法轮大法,因为他是宇宙的法。他在你们的心中成长,他是你们古老文化的一部分。你们所有的祖先曾经修炼并遵循“真善忍”。

我给他们讲古代中国绅士的故事,他们每隔15分钟就要内省自己。——过去的这15分钟我对遇到的每一个人好吗?我有没有伤害别人?我怎样才能成为一个更好的人?他们微笑着点头。我说法轮大法让我们做的比他们还要好。我告诉他们,你们不需要法律告诉你们什么是好什么是坏,只要每一个人都试一试法轮大法,好的就会留下来,坏的就会去掉。我告诉他们你们也许不知道,因为你们的国家主席将中国以外的消息都封锁了,但是在荷兰海牙有一个国际法庭。这个法庭专门审判那些犯有违反人性罪行的人,也就是那些将别人折磨致死的人,还有那些帮助这些罪行的人。他们必须为他们的恶行负责,他们对他人的伤害必须得到应有的惩罚。两个人明显地在发抖。

我告诉他们,你们的主席用谎言欺骗了你们。在西方法轮大法已经洪传7年了,从来没有死亡、杀人或者发疯的事情发生。为什么偏偏你们中国政府在没有第三者调查取证的情况下搞出这么多呢?你不停地告诉我没有人被杀,而我告诉你我们有几百个人死亡的报道。联合国和国际大赦组织的报道证明了你们的国家主席说的全是谎言。很多其它证据也正在搜集整理并报给国际法庭。

女警察说她在天安门现场看到了天安门自焚。我说,“那么你一定知道事实真相了。你知道吗,将你们政府自己散发的录像拿来,我们只是将它放慢,就可以看到这场火是安排好了的。很明显可以看出,那个在火中挣扎的女子头上被重重击打后,被打死在地。”我还告诉他们,西方记者是很好奇的。他们总是想了解真相。他们来到中国与那些认识自焚的人的人们交谈,他们已经证明了那些自焚的人没有一个象你们政府说的那样是法轮功弟子。

审问者和翻译员听说了我的孩子的年龄之后都不相信地摇头。他们说我看上去太年轻。我笑了,我说法轮大法使人年轻充满活力。她问我是否有孙子孙女。我说我的孩子们还没有结婚,不过我觉得很多法轮大法弟子就像是我的孩子。这也是我来这里的另外一个原因。我关心我的每一个家庭成员。这位女子问我是否知道中国用动物代表年,我说我们报纸有这些文章,我属龙。她看了看我的文件说我属兔。我说我希望我能讲中文,因为我们有太多需要谈的话题。她问我是否知道中国家庭,我说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家庭观念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说生命太宝贵了,所以法轮功弟子不会伤害任何人。作为修炼者我们珍惜每一个时刻,因为每一刻我们都可以变得更纯净,学会如何对他人更友善更关心。每一个人从他自己独有的视角和生活方式都可以为别人付出。我们的教导也是严格禁止杀生的。她说镇压的原因是有一些法轮功学员“搞政治”。我告诉她不可能!法轮大法不可能参与政治,因为有更高的思想,并且没人能利用法轮大法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因为这是宇宙的法理而不是简单的人做的什么东西。

他们重复说我破坏了中国的法律,必须接受惩罚。我想我唯一违背了的法律就是,我将我的抓捕者当成了我的朋友。我遵循师父的话“别人可以对我们不好,我们不能对别人不好。”(《我的一点声明》)

最后的一个问题是“你为什么到这里来?”经过了三,四个小时的问话后,我用双手拍拍胸脯,然后向他们张开双掌,用这个动作来回答他们的这个问题。他们说:“噢,法轮大法”,我说:“是的,法轮大法好。”

不配合邪恶的安排,继续讲清真相

那个女审问员突然说她错了,我是应该属龙。我对她笑了笑,想:她会发现她好多事都错了。

一名男士进来并做出手势,好象要揪着我的头发把我拉起来。这位女审问员阻止了他,并和他说话。这个男士侧向我翘起大拇指。我一直看着他们并发正念,拒绝了他们对我的晚餐邀请,并说在他们这样的监视下,我将不吃也不喝,以此来悼念被他们迫害致死的中国同修们。

他们向我表明整个过程已被录像。我告诉他们,他们欺骗了我,我不会再与他们合作的,我不想给他们机会篡改这个录像并用来中伤大法和我。我感到非常地难过,仿佛我已让我的师父和同修们感到失望,但我还是维护了大法的尊严,并不断排除我的不好的思想和观念。

他们将我带到一个警察局的旅馆,两个警卫轮流看管着我。整个晚上我都在读书和打坐。我看到警察对双盘很感兴趣。翻译员带着一个摄影者进来了。我下床坐在地上。我说不要再照相了,你已经欺骗过我了。你已经有足够的照片了。他坐在另一张床上低下头说,“对不起,那是我的工作。”

我注意到警察们整夜所看的节目中充满了对法轮功的诬蔑,我深深感到迫害是如此的严重。几乎每个故事都是对法轮功学员的虐待或歪曲,取笑他们,魔幻他们,或演他们被逮捕和审判,这些东西放了一整夜。我只睡了两个小时。我意识到他们随时都可能攻击我,而且没人会在乎。但是我仍然坚守大法原则,做一个修炼者应该做的。

第二天早上,我告诉他们电视里演的非常非常的不好,我以为今天他们会送我去监狱。首先我们来到了审讯室旁边的房间,这个房间里有黑色的皮沙发。一个摄影师走进来,我挡住脸说:“不要再拍照了。”我保持挡着脸的姿势。他们把我带到一辆小车上,车子行驶时有两个年轻女警察一直在我的两边。当车停下后,那个男士离开走进另一座楼时,我们开始讲话。他们问:“在中国之外,真有很多法轮功学员吗?”我说:“亲爱的,我们有成千上万的人,我们在游行和讨论会上发表演说讲述我们所得到的益处。”

他们问是不是人们真能受益于法轮功,我告诉他们法轮功修炼在西方已有7年了,从未有过任何不好的事情发生在法轮功学员身上。我们都热爱这个功法。我告诉她们,当看到我们游行时那鲜艳的彩旗在空中飘扬,在巨大的彩球上飘荡,她们会看到何等的壮观。我说:“我现在能看到这一切,天安门广场上挤满来自世界各地的学员,大家一齐在炼功。那将是无比辉煌的!”她们问我是否懂任何中文,我告诉她们:“你好,谢谢,再见,真、善、忍,法轮大法好,并告诉她们每套功法前面的口诀。”当我说时,她们也重复着这些口诀“佛展千手,身神合一”等等。

“要记住,法轮大法好”

我第一次知道我差不多要安全了是在去机场的时候。在我登上旋梯之前,一个年轻女警察说:“五年内你不能回到中国来。”我说我听到你的话了,但是让我们看看何时我会再回来。

当我迈上飞机时,我转过身来向所有穿便装和制服的警察们挥手并说:“要记住,法轮大法好。”

我希望我所做的能表示真、善、忍的重要与珍贵;

我希望我所做的能激励同修们坚修大法和维护大法;

我希望我所做的能表明我们无限的关怀。

因为师父的无量慈悲,我很安全很高兴回到家里。我深深感谢每一位帮助我走过来的人,谢谢大家。法轮大法好!谢谢,再见。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3/18/199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