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精进:多一份宽容与理解

更新: 2018年08月30日
【明慧网2002年3月10日】有台湾弟子曾讲他对师父所说的:“……然而禅宗已法末,……其祖达摩自说只有六代之法,后无可传。”(《精進要旨·何为空》)有疑问,后查到达摩有关的诗偈后才释然。我就写了一篇文章指出了这种做法不在法上的严肃性。直到前几天看到有篇文章中提到我批评得太重了,这时我才明白:我当时的语气是严厉,而不是严肃。

事隔已经几个月了,这个问题又提出到我的面前,我直觉地感到这与现在的情况有直接的关系。师父说修炼路上的任何事都不是偶然的。

我向内找到了自己对别人不在法上的行为不能容忍,有责备求全的心。这颗心已经长期地体现在我周围许多方面的人和事上:

功友A和B在长达半年多的时间内一直磕磕碰碰,互相不能配合。这令我很忧心,一直周旋在他们中间,在这个过程当中我的心性也得到了不少的磨练和提高。到后来我分别对他们讲:

你今天能做这样的大法工作也不是偶然的,那也是久远的历史之前就已经安排好了的,师父说在宇宙的创立之初就已经在为最后的大事做安排了。你想我们今天能做这样的事,那能是偶然的吗?你也知道我们一直在物色人选来分担一下这个工作量,却一直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因为这就应该是我们做的。确实,他(另一方)有许多心性上不足之处,有时表现的还很差,可不能因为这样你就讲他不适合做大法的资料工作啊。你们还不互相配合好,那能行吗!今天谁做大法的工作,谁能做什么样的事,那可是并不一定是按他的能力大小、心性高低进行安排的。他今天做这样的事,那也是久远历史前就已经安排好了的,那也是根据各自方方面面的因素决定下来的。也许我们下来之前曾发过誓愿,要在这一个时期共同把当地的大法工作做好。我们能根据自己的观念来安排别人的路吗,我们能决定让他或不让他做这个工作吗?我们可以指出他的不足之处,但如果是大法工作,我们就应该配合好他,不能老着眼于对方的不足,我们一定要从正法的全局出发,要知道伟大的师尊正在注视着我们所做的一切。如果我们配合不好,给大法在当地的工作造成了损失,换个角度讲,我们也是有罪的。

我知道我所讲的话并没有偏离法,但收效甚微。我一直找不到根本的原因在哪里,我为他们之间的事而心焦。有一次小B对我还是那么密切地和A接触非常不满,他不平地对我说:“全世界都知道小A心性差!”然后骑自行车忿然离去。我茫然走在后面,仰望苍穹,呼寻答案:“师父啊,到底是我做错了什么,到底我的问题在哪里,到底是我的哪颗心造成了这个局面?……”

后来我找到一个原因,就是我太执著于别人的执著了。师父在《法轮佛法─精進要旨(二)·走向圆满》中说:“甚至你们担心大法被破坏,他们就制造假经文。”是的,当我看到他们的这个情况我就放不下怕大法受损失的那颗“担心”,还放不下见别人在这个大问题上老是磨不过去从而提高不上来的“忧心”。同时也意识到“怕大法受损失”是掩盖我的执著心的借口。

虽然我意识到这一点了,但事情还是没有太大的改观,事实上我自己还是没能真正地去掉这些心。受那篇文章的启发,这段时间向内找的过程中,我意识到在更深一层上,是我的心性需要扩大容量了。

前天见到一功友,她像是打开了话匣子,讲她的女儿是如何的和她斗气、不听话,管不了可又不能不管,我一听觉得都是放不下的执著,不爱听,几次要打断她的话想讲我是怎么认识的,想举些例子和我从法中是怎么理解的,我几次试图插话都被她截住了,心中就是放不下,燥燥的,虽然在听可总听不进去。我意识到自己有问题了:那个燥动的,总想插话的“心”是谁?那个没有耐性、不能容忍的“心”真是自己?当放下我的这些心,听完她的话,才坦诚地向她谈了我的认识,虽然所说的内容和刚才就想说的内容完全一样,可效果完全不同了。这时感觉到我们完全是在一个和谐的慈悲的场中交流着对法的认识,这次短暂的交流变成了一个庄严神圣的小法会。与会的三个人,每个都感到有了很大的提高(时间只有一个小时左右)。

原来过去正是因为我缺乏足够的宽容与理解,对功友在做大法的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能用宽容、祥和的心态来对待,不能理解和体谅对方的难处与心性上的不足,才使得我在一些事情上愈处理愈糟。比如在功友A、B间的事情上,他们曾说他们的矛盾都是我给搅和的。相反的在最后所举的这个例子中,当我有足够的宽容与理解时,不仅对方感到我是在真正为她好,连我自己都在这个祥和慈悲的场中熔炼提高着;而我在一开始的表现,恐怕给对方的感觉只是指责与挑剔,虽然所说的话一点没变。

讲清真相的过程中,如果对世人能同样地多一份宽容与理解,我们就能更好地“助师世间行”。

在此我向那位台湾功友真心地说声“对不起”,同时向指出我问题的功友表示诚挚的谢意!

我们虽然相隔千万里、素昧平生,但作为大法弟子,我们却是至亲的一家人,让我们沐浴在主佛的慈悲中,“共同精进”,共同开创这“法正乾坤”的壮丽时刻。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3/17/199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