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审判谁

【明慧网2002年10月12日】长春法轮大法弟子利用有线电视揭露天安门自焚真相,近日被江氏独裁政权非法审判。

这是一个全社会都很关注的案件,基本情况从那些宣传报导中我们也都有所了解。我们就当一回编外合议庭成员,做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大法官,看看这个案子究竟谁有罪,应该审判谁。

江氏独裁政权提出起诉的借口有两条:一个是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个是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

首先审议一下正邪问题。我们知道,人们在高层理论的指导下,通过一定的方式使自己的身心得到提高和升华,能够提高自己的层次,这就是修行。佛教、道教还有西方的宗教已经存在几千年了;真心修佛、层次很高的人火化时会有舍利子;在我国的九华山等佛教圣地还有千年不腐的得道高僧的不腐肉身,这些都是修炼能使人升华圆满的明证。法轮功从传出到99年仅七年时间,修炼者已经有一亿人。在你的家人亲属、同事朋友、同学师长、邻居熟人中一定会有法轮功修炼者,他们会告诉你经过修炼他们的身体健康了,心灵净化了,道德标准提高了,你也会从他们修炼前后的变化中感受到法轮功的神奇。只要你真正了解了法轮功,了解法轮大法弟子,你还会有更多的发现。事实证明:所谓X教的罪名是恶意捏造的,在此名义下的其它罪名,也是完全不能成立的。

接着再来审议另一个罪名: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对一个案件的审理,必须对它的起因、过程、结果进行全面的了解,客观分析它的性质,才能得出公正合理的结论。

事件的起因就是法轮功学员要揭露江XX一伙迫害法轮功、制造天安门自焚案的真相。如果不是江XX为了自己的私欲,违反宪法践踏人权,发起迫害法轮功,残害法轮功修炼者;如果没有江XX为了维持对法轮功的迫害,挑起民众对法轮功的仇恨,达到对法轮功学员全面迫害的目的,丧心病狂地制造了天安门自焚惨案,陷害法轮功;如果不是在江XX高压政策之下,所有宣传机器铺天盖地地对法轮功进行造谣宣传,不许有任何不同声音出现;如果不是江XX一伙炮制出所谓“六不准”,使法轮功学员投告无门,又眼见不了解真相的民众被蒙蔽,中毒日深,法轮功学员又何必去讲这些事情的真相,又哪来的真相可讲?凡事有因才有果。没有江XX一伙违反宪法全面迫害法轮功在前,绝不会有大法弟子不畏强暴讲清真相在后。结果是有上百万的观众通过有线电视,完整、全面地了解到天安门自焚案的种种可疑之处,使天安门自焚案真相大白于天下。

那些参与播放真相的法轮功学员,他们为的是把天安门自焚惨案的真相公之于众,让人们不再片面接受江XX一伙的造谣宣传,不再支持他们继续作恶,是在更深远的意义上解救人民大众,他们的行为是正义的。其实,江XX之流没敢把法轮功学员们插播的真相片,以“污蔑诽谤”的罪名参与这次案件的起诉,就已经从另一个侧面证实了自焚案就是江XX一伙制造的。

真正应该被起诉的是江XX及其党羽。他们违反宪法,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和向政府申诉的权力,他们犯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暴力取证罪、强奸罪、伪证罪、诽谤罪、诬告陷害罪、打击报复证人罪、非法拘禁罪、滥用职权罪……这些罪行,人民总有一天要向他们清算。

无论什么样的乌云也不可能永远遮住太阳。“五四”运动被肯定用了三十年,“右派分子”被平反用了二十年,“文革”错误被纠正用了十年,而“四五”运动那些打人杀人的“英雄”仅仅风光了不到一年,这是你我都了解的历史。

等待江XX及其党羽的必将是历史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