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广州法轮大法日”的倡议

【明慧网2002年1月30日】

各位广州同修:

我们广州部分大法弟子郑重倡议将2002年2月4日“立春”这一天定为“广州法轮大法日”。

十年了,这十年是何等的伟大,是何等的殊胜。这十年是大法洪传的十年;这十年是佛光普照,礼义圆明的十年;这十年是佛恩浩荡的十年;这十年是法正乾坤的十年。十年中敬爱的师父以无比宏大的慈悲将我们从地狱里捞起,洗净,又给予了我们伟大的一切;十年中是慈悲的师父不断的点悟着我们,看护着我们,大法指引着我们不断的升华,升华,再升华;十年中在铺天盖地的邪恶迫害中是伟大的师父为我们承担了历史上的一切;十年中大法弟子们用生命洪扬了大法,证实了大法,维护了大法,救度着众生,清除了邪恶,助师世间行。

师父在广州共五次传法,其中第五次也是国内最后一次,更具特殊意义。为了使广州的大法弟子能够更好地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我们倡议2月4日“立春”这一天定为“广州法轮大法日”。

“立春”是万物复苏,气象更新,是阳光驱除寒冬之日。2月4日定为广州法轮大法日无疑是广州大法弟子的心声,令大法弟子振奋,令一切邪恶胆寒。

在2月4日这一天,让我们分别在北京时间上午5点、6点、7点,及晚上8点、9点、10点整点发出最纯正、强大的正念,彻底清除三界内(特别是广东省乃至全中国大陆)破坏大法的一切邪恶因素,无所不包,无所遗漏。

同修们,让我们在大法中紧跟师父精进,精进再精进。

广州部分大法弟子
200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