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华盛顿市通过支持法轮功谴责镇压的决议

【明慧网2002年1月14日】2001年,12月18日晚,新州的华盛顿(Washington)市议会一致通过关于“坚决支持法轮功并谴责中国(江泽民)政府严厉的,残忍的镇压法轮功手段”的决议。并把决议的副本分别寄给中国驻美国大使,中国驻纽约总领事,新泽西州的两位联邦参议员和华盛顿市所在选区的两位联邦众议员,新州代州长,以表达华盛顿市市长,市议会和全体市民对发生在中国的对法轮功修炼者残暴镇压的谴责。

法轮功学员曾参加过在该市举办的“心灵健康博览会”和节日游行,法轮大法的美好给该市人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所以尽管当晚法轮功学员错过了发言的机会,但市长还是非常友好地邀请了学员发言,然后当场表决并全体通过了该项决议。

卧龙郡华盛顿市2001-143决议

鉴于,法轮功被公认为是一种精神修炼方法,它将能量纳入体内,目的是保持身心健康和生命的宁静;

鉴于,美国联邦政府对于中国仍在进一步加强它对法轮功修炼者的严厉镇压而感到深度不安;

鉴于,过去有数千法轮功的支持者长途跋涉,途经大西洋岸各州前往华盛顿,以抗议中国政府对法轮功追随者的有步骤的残酷迫害

鉴于,中国政府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行为代表着对人权和公民自由的践踏而应该受到谴责。

因此,现在,新泽西州,卧龙郡华盛顿市政委员会一致决议,愿意全力支持以和平的法轮功修炼者为楷模的人们,并进一步谴责中国政府对法轮功的野蛮镇压与迫害行为。

并进一步决议,将此决议2001-143公证的副本寄往美国参议员罗伯特·特瑞瑟里,美国参议员约翰·考赞,美国众议员麦克·菲格逊,美国众议员玛智·卢科玛,中国驻美国大使,中国驻纽约总领事。

我在此公证,以上是新泽西州卧龙郡华盛顿市政府委员会于12月18日例会上通过的2001-143号决议的真实准确的副本。


市政府秘书 安·奥尼尔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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